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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缴养老保险的相关问题
发布日期:2014-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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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先生来电反映:2014年3月9日正式退休,之前2001—2014的医疗保险没有缴纳,需要补缴,历城区劳动局工作人员告知必须按照现有的标准补缴医疗保险,对此不理解,希望相关部门给予合理解释。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回复:已经按照相关政策给来电人做了详细的解释(根据济南市政府令第252号第2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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