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押金问题
发布日期:2017-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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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韩女士来电反映:在双城水业订水,押金40元,现在历城区华山西路运达阳光花园小区内双城水业称不再经营,想退押金时,被告知需要找公司进行退押金,有押金条,要求公司退还40元押金。希望相关部门落实处理。请处理并回复来电人。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 一、证照检查情况:经核查,被投诉方证照齐全。二、具体处理情况: 1、办理过程:2017年9月8日下午15点15分,王舍人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联系消费者韩女士,了解消费者韩女士的投诉内容及诉求。同日下午15点17分,工作人员联系济南市历城区甘露思天然泉水厂负责人向其反映了消费者韩女士的投诉内容、诉求及联系方式。负责人称:会尽快安排专人,负责与消费者韩女士联系,尽快协商处理此事。9月11日上午10点12分王舍人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联系消费者韩女士女士,韩女士称:自己40元押金已经退回。韩女士没有其他诉求,对我们的工作表示满意。 2、办理结果:韩女士40元押金已经退回。韩女士没有其他诉求,对我们的工作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