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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城这项工作,受到中央编办的充分肯定
发布日期:2020-12-16 浏览次数:

近日,中国机构编制网对历城区实行1+5+N,打造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新格局的典型做法进行刊发报道。

我们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这项工作的开展情况。

设立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强化街道指挥和统筹协调职责

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各街道设立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任由街道领导副职兼任,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作为综合执法平台,统筹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派驻到各街道的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与其合署办公,司法所、市场监管所、交通运输执法中队等其他派驻执法机构由街道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集中办公方案,通过将主动权充分放到街道,进一步集中和加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力量。

实行“1+5+N”执法模式 建立基层执法协调管理体系

按照“区县属、街道管、街道用”的原则,各街道实行1个中队派驻执法、5个机构联合执法、N个部门配合执法的“1+5+N”基层执法模式。明确派驻到各街道的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人员均不少于3名,派出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市场监管所、司法所、消防中队等5个派出机构接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的工作调度,19个具有行政执法事项的部门明确执法工作联络人并予以公布,随时根据街道工作需要响应街道“呼叫”。

建立目录清单,明晰综合行政执法事项

各执法部门依据权责清单,与“街呼区应、上下联动”工作机制衔接,结合“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梳理有关行政执法依据,建立并动态调整街道综合执法具体事项目录。根据工作需要,各有关执法部门明确可以委托街道办事处实施的事项,按程序开展委托或授权;可由派驻机构直接执行的执法事项,由街道办事处统筹辖区派驻执法力量开展执法。

健全保障机制 强化机构与人员管理

执法体系的落实离不开制度的保障,其中机构与人员的管理是核心要素。派驻到街道的执法机构及人员实行双重管理,由街道办事处对派驻人员进行日常考勤,派驻机构人员的党组织关系由街道党工委负责管理,日常经费由区财政拨付街道办事处统一管理。赋予街道更多的人员管理主动权,部门对派驻机构人员调整进行动议的,要充分征求街道党工委的意见,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人员的日常和年度考核均在街道进行。赋予街道更重的机构考核权,街道党工委每年组织派驻执法机构进行述职评议,评议结果占其年度考核权重的60%以上。

“1+5+N”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模式实行以来,街道执法工作有了明显提升,长期以来人员管理不理顺、执法事权不明确等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与“街呼区应、上下联动”工作机制衔接,通过“赋权明责”,管理服务力量下沉,全面提升了行政执法工作效率,提高了基层综合治理水平。

信息来源:爱历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