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1120042034625/2022-0816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历城区民政局 | 组配分类: | 补贴发放 |
根据《济南市民政局 济南市财政局关于转发鲁民〔2020〕49 号文件进一步完善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济民发〔2021〕5 号)文件规定,对年龄达到 60-79 周岁、80-89 周岁、90-99 周岁的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分别发放 80元、100 元、200 元生活补贴;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MZ/T039-2013)标准评估为 2-3 级的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 80 元护理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与重度残疾人等护理补贴不能重复享受。2022年11月,历城区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申领994人次,审核通过994人次,发放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828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