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民政厅、市民政局通知精神和工作要求,我区拟为本辖区内在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期间正常运营的公办养老机构和依法登记备案的民办、委托运营养老机构发放省级一次性运营补助,现将补助项目资金(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1月16日至1月2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历城区民政局反映,电话0531-66899223.
养老机构省级一次性运营补助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