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历城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暨示范创建工作推进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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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要求,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切实推动历城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结合全区实际,我单位起草了《历城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暨示范创建工作推进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8月12日(星期五)17:00前,通过邮件书面反馈至我局。
联系方式:88066027、88066019
邮箱:jnslcqzxqyfwzx@jn.shandong.cn
历城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暨示范创建工作推进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要求,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切实推动我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依据《关于印发〈山东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进县(市、区)建设方案〉的通知》(鲁非公组发〔2021〕4号)、《关于印发〈山东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2022年十大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鲁非公组发〔2022〕3号)、《关于加快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济发〔2021〕8号)、《关于开展攀登行动支持民营企业跨越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济政发〔2023〕5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推进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聚焦健全服务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创新完善政策措施,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激发民营企业活力和创造力,加快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新时代现代化强区提供有力支撑。
(二)具体目标
到2025年,民营经济市场主体增加到25万户,涉税市场主体实现营业收入超过3600亿元,民营上市挂牌公司增加至20家,专精特新、瞪羚等高成长性企业在2022年基础上实现倍增,突破600家,民营高技术企业增加至800家,民营科技型中小企业增加至1000家。支持更多企业挺进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山东省民营企业100强、济南市民营企业100强。在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的基础上,破除各种隐性壁垒,一视同仁给予政策支持。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破除制约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制度障碍。强信心优环境,实现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在民营经济活力效益、要素环境、发展质量、贡献作用等四个维度,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法治环境、创新环境、政商环境五个方面重点突破,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提高服务水平,引导园区把全国两会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着力破除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各种壁垒,进一步为民营企业打造公平竞争环境、创造广阔市场空间。引导企业正确理解党中央方针政策,增强信心、轻装上阵、大胆发展,实现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高质高效完成“山东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进县(市、区)”“济南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县”“山东省工业强县”示范创建工作,引导园区、企业强化诚信意识,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的“济南市诚信示范园区”“济南市诚信示范企业”。
二、重点工作
(一)壮大市场主体
1.提升产业培育力度。紧紧围绕区委“4433”工作推进体系,按照政府引导、主体自愿、统筹推进,分类施策原则,积极引导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坚持以激发民营经济活力为重点,培育优强企业。将解决当前问题与谋划长远发展相结合、帮扶困难企业与培育优质企业相结合、深化企业服务与优化产业生态相结合,构建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机制。扎实推进“个转企”“小升规”“企申高”“股上市”工作,鼓励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推动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规范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推动有科技研发能力的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支持企业到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推进民营企业规范化改制、支持民营企业对接资本市场,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力争到2025年,完成“个转企”200家,新增规上企业超过550家,实现“企申高”超300家,上市挂牌企业20家的目标任务,努力实现各类产业企业数量占全市比重实现明显提升,力争占比位次实现前移。[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工信(商务)局、区发改局、区统计局、区科技局、区金融事业发展中心、各街道]
(二)助力创新能力
2.支持科技创新发展。强化科技创新对企业的支撑引领作用,切实为科技型民营企业创新发展办实事、解难题,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支持民营企业聚焦关键核心技术开展攻坚克难创新研究,围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型产业重点培育和未来产业谋篇布局,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加速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带动产业核心竞争力整体提升。探索实施揭挂帅创新项目。支持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制造业强链补链行动、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和重点产品、工艺“一条龙”示范应用。引导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大型企业加强战略合作,开展订单式研发,促进技术创新成果快速转移转化。支持民营企业建设高层次创新平台,鼓励国家企业带动民营企业共同建设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研究院。支持企业建设新型研发机构,重点支持建设一批产学研结合、市场化运行、多元化投入、具有法人资格的新型研发机构。建立专精特新、瞪羚等高成长性企业梯度培育库,实施高成长性企业提质增量行动。引导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创新能力、掌握核心技术、专注细分市场。[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工信(商务)局、区教体局]
(三)鼓励数字转型
3.扩大数字技改范围。引导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实施千项技改、千企转型“双千”工程,对符合条件的技改项目,按照我市工业技术改造投资普惠性奖补和分档激励政策给予支持。鼓励企业利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技术手段,改进生产工艺,提升产品质量,打造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智慧产业、智慧园区,争取列入国家级、省级、市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和数字工厂(车间)示范项目。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实行“龙头企业牵头、示范引领、全行业升级”工作模式,加快细分行业“产业大脑”建设,围绕重点行业选取1—2个龙头企业率先开展数字化转型,打造典型应用场景,组织重点行业企业开展学习交流和宣传推广活动,加快形成一批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灯塔工厂和晨星工厂等应用示范项目,培育10个以上应用场景。[责任单位:区工信(商务)局、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局]
4.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坚持系统谋划总体原则,积极探索绿色低碳发展新路径,推动经济社会实现绿色高质量发展。围绕医药制造等重点行业,加快推动节能先进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引导民营企业采用更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改造升级传统产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企业、现代服务业,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开展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开发绿色设计产品,推进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体系建设,创建绿色工厂、绿色园区(产业集群、产业集聚区),打造绿色供应链,鼓励引导企业申报国家级绿色制造体系示范单位。完善绿色低碳产品和服务标准体系,大力发展碳金融产品,建立绿色低碳发展基金,助力企业实现节能降碳目标。打造低碳、零碳绿色示范园区,树立一批制造业降碳先进企业典型。引导企业进行碳管理体系建设,引入先进碳核算、碳盘查手段,鼓励企业构建生产全流程碳账户,实现碳减排数字化管理,稳步推进工业降耗减排高效化低碳化。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全面提升环境基础设施水平,帮助企业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构建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深入开展污染防治行动,进一步改善水、空气环境质量,大力发展绿色经济。[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工信(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金融事业发展中心、各街道]
(四)培育管理能力
5.培养企业管理精英。以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知识为重点,围绕解决企业家发展理念、发展模式和发展战略方面的短板,通过进名校、进名企、开讲堂等形式,到北京、上海、杭州、粤港澳大湾区开展常态化企业家培训。通过“走出去”与“请进来”,每年培训企业家200名(次)以上。发挥商协会作用,鼓励企业家“走出去”,组织产业企业家、青年企业家、科技创业人才组团参加进博会和各种科技博览会,推动民营企业家不断开阔视野、转变观念、提升素质。到2025年,实现全区规模以上企业家培训全覆盖,推荐2-5名优秀经营管理人才参选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企业现代管理制度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水平有显著提升。[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工信(商务)局、区人社局]
(五)加强信贷融资
6.加大企业信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支持的力度,支持银行机构在守住风险底线基础上,创新金融产品,推出差异化金融产品,对符合条件的优质小微企业开展无还本续贷业务,对支持历城地方经济发展业绩好的银行保险机构给予表彰奖励。督促商业银行健全尽职免责机制,适当提高对小微企业普惠型贷款不良率的容忍度。健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完善代偿补偿、保费补贴等配套政策,放宽反担保要求,降低民营企业融资门槛。加快信用平台建设,充分整合大数据资源,协调担保公司、保险公司,配合银行机构做好企业增信能力,进一步扩大贷款规模。加强政银企对接,对企业进行金融培训、举办政银企签约活动、定期召开政银企联席会议等,增强“上下联动、内外协调”的协同效果,实现金融供给侧和需求侧精准对接,提高信贷规模。[责任单位:区金融事业发展中心、区发改局、区工信(商务)局等部门]
7.促进企业直接融资。加大企业上市支持力度,将有上市意愿的企业纳入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推动企业上市融资及时兑现企业上市扶持政策。推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挥融资作用,完善合格市场主体发债企业储备库,加强政策指导和融资辅导,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乡村振兴票据、科创票据等创新产品进行融资。推动企业利用交易所债券市场融资,支持企业运用各类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等,以及依托应收账款、知识产权等资产证券化产品、创新创业债券和绿色债券等创新债券。拓展私募股权基金投资渠道,设立专精特新企业专项基金,与省内外头部基金的联系协作,分行业、分类别开展企业融资项目投资对接活动,为中小企业融资和资源整合、公司治理提供服务。支持企业实施并购重组,鼓励企业“跨产业、跨区域、跨所有制”开展兼并重组、战略合作等。(责任单位:区金融事业发展中心、区财政局、区发改局)
(六)保障资源要素
8.帮扶企业市场开拓。依托商会、协会和产业联盟,每季度组织一次产销、产融、用工、产学研“四项对接”,为民营企业搭建供需合作平台、产品技术展示平台,打破供需信息壁垒,促进各行业上下游企业交流合作,扩大产品销量,解决好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强用工服务保障。鼓励民营企业参加国际博览会、交易会等展会活动,帮助民营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责任单位:区工信(商务)局、区教体局、历城控股集团、历城金控集团、历城城发集团]
9.提高引才用工服务。引导劳动力市场加大对民营企业的专项服务、精准服务,提高供需对接效率。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职业中介机构与民营企业深化合作,增强跨区域、点对点劳务输送。鼓励民营企业用股权、期权等方式引育人才,解决好人才不足问题。深化校企双向合作,鼓励学校面向民营企业开展技能人才培训,加强定向、订单、联合培养,精准输送企业所需人才。(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教体局)
(七)优化营商环境
10.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持续优化“极简审批”措施,不断扩大“在泉城·全办成”品牌影响力。加强政策标准化梳理,用好“泉惠企”综合智慧平台,推动惠企政策应享尽享、免申即享。组织开展民营经济发展环境评价,引导各级持续优化形成宽松便捷、公平有序、充满活力的企业成长环境。帮助企业申请省级支持新跨越民营企业发展奖励政策,落实企业进阶奖励、总部企业成长激励等市级扶持政策。进一步健全公平竞争制度体系,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保障民营企业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享受支持政策,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单以外不得对民营企业设置或变相设置准入限制条件。全面落实企业家参与涉企重大政策制定制度,着力推动涉企政策落实。(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历城区促进民营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责任单位中排首位单位的为牵头单位。定期研究解决民营经济发展中遇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区各相关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细化支持民营经济各项工作的具体措施,注重政策衔接,增强政策协调性、一致性,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的叠加效应。
(二)建立专家联系
从龙头企业、科研机构、高校院所等领域聘请专家,组成专家团队,在历城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过程中提供技术指导和精准服务,依托其智力资源引导民营经济发展提质增效。
(三)加强全周期服务
建立民营企业联系人制度,制定服务民企全周期机制工作方案,提升服务民营企业的科学性、精准性和实效性,为民营企业提供常态化全周期服务,加强涉及民营经济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营造亲商、爱商、重商的浓厚氛围。
(四)加强监测考核
建立民营经济发展监测分析制度,加强民营经济发展统计监测,定期发布全区民营经济发展报告。将支持和引导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民营企业克服困难、创新发展方面的工作情况,纳入各相关部门、单位考核范围。
一、政策背景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要求,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切实推动历城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结合全区实际,我单位起草了《历城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暨示范创建工作推进方案(征求意见稿)》。
二、决策依据
依据《关于印发〈山东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进县(市、区)建设方案〉的通知》(鲁非公组发〔2021〕4号)、《关于印发〈山东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2022年十大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鲁非公组发〔2022〕3号)、《关于加快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济发〔2021〕8号)、《关于开展攀登行动支持民营企业跨越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济政发〔2023〕5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推进方案。
三、出台目的
到2025年,民营经济市场主体增加到25万户,涉税市场主体实现营业收入超过3600亿元,民营上市挂牌公司增加至20家,专精特新、瞪羚等高成长性企业在2022年基础上实现倍增,突破600家,民营高技术企业增加至800家,民营科技型中小企业增加至1000家。支持更多企业挺进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山东省民营企业100强、济南市民营企业100强。在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的基础上,破除各种隐性壁垒,一视同仁给予政策支持。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破除制约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制度障碍。强信心优环境,实现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在民营经济活力效益、要素环境、发展质量、贡献作用等四个维度,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法治环境、创新环境、政商环境五个方面重点突破,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提高服务水平,引导园区把全国两会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着力破除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各种壁垒,进一步为民营企业打造公平竞争环境、创造广阔市场空间。引导企业正确理解党中央方针政策,增强信心、轻装上阵、大胆发展,实现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高质高效完成“山东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进县(市、区)”“济南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县”“山东省工业强县”示范创建工作,引导园区、企业强化诚信意识,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的“济南市诚信示范园区”“济南市诚信示范企业”。
四、主要内容
《历城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暨示范创建工作推进方案》共分为三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
聚焦健全服务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创新完善政策措施,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激发民营企业活力和创造力,加快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新时代现代化强区提供有力支撑。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破除制约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制度障碍。强信心优环境,实现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提高服务水平,引导园区把全国两会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着力破除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各种壁垒,进一步为民营企业打造公平竞争环境、创造广阔市场空间。
(二)重点工作
1、壮大市场主体,提升产业培育力度。推进民营企业规范化改制、支持民营企业对接资本市场,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2、助力创新能力,支持科技创新发展。支持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制造业强链补链行动、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和重点产品、工艺“一条龙”示范应用。引导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大型企业加强战略合作。支持民营企业建设高层次创新平台、建设新型研发机构。建立专精特新、瞪羚等高成长性企业梯度培育库,实施高成长性企业提质增量行动。
3、鼓励数字化转型,扩大数字技改范围。引导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实施千项技改、千企转型“双千”工程。鼓励企业利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技术手段,打造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智慧产业、智慧园区。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开展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开发绿色设计产品,推进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体系建设,创建绿色工厂、绿色园区(产业集群、产业集聚区),打造绿色供应链。完善绿色低碳产品和服务标准体系,树立一批制造业降碳先进企业典型。
4、培育管理能力,5.培养企业管理精英。每年培训企业家200名(次)以上。发挥商协会作用,鼓励企业家“走出去”,组织产业企业家、青年企业家、科技创业人才组团参加进博会和各种科技博览会。
5、加强信贷融资,加大企业信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支持的力度,创新金融产品,推出差异化金融产品。促进企业直接融资,推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挥融资作用,完善合格市场主体发债企业储备库,拓展私募股权基金投资渠道。支持企业实施并购重组。
6、保障资源要素,帮扶企业市场开拓,依托商会、协会和产业联盟,组织一次产销、产融、用工、产学研“四项对接”。提高引才用工服务,深化校企双向合作,鼓励学校面向民营企业开展技能人才培训,加强定向、订单、联合培养,精准输送企业所需人才。
7、优化营商环境,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加强政策标准化梳理,用好“泉惠企”综合智慧平台。组织开展民营经济发展环境评价,进一步健全公平竞争制度体系。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落实企业家参与涉企重大政策制定制度。
(三)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历城区促进民营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责任单位中排首位单位的为牵头单位。定期研究解决民营经济发展中遇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区各相关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细化支持民营经济各项工作的具体措施,注重政策衔接,增强政策协调性、一致性,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的叠加效应。
2.建立专家联系
从龙头企业、科研机构、高校院所等领域聘请专家,组成专家团队,在历城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过程中提供技术指导和精准服务,依托其智力资源引导民营经济发展提质增效。
五、重要举措
1.加强全周期服务
建立民营企业联系人制度,制定服务民企全周期机制工作方案,提升服务民营企业的科学性、精准性和实效性,为民营企业提供常态化全周期服务,加强涉及民营经济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营造亲商、爱商、重商的浓厚氛围。
2.加强监测考核
建立民营经济发展监测分析制度,加强民营经济发展统计监测,定期发布全区民营经济发展报告。将支持和引导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民营企业克服困难、创新发展方面的工作情况,纳入各相关部门、单位考核范围。
关于《历城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暨示范创建工作推进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反馈情况
我局于2023年8月2日对《历城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暨示范创建工作推进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期限自2023年8月2日至8月12日。公示期间,未收到有关单位和个人反馈的意见和建议,特此公告。
济南市历城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
2023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