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农民朋友、社会各界朋友: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耕地是我们赖以生存、生活、生产的基础和保障,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基。党中央、国务院连续作出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的决策部署,要求牢牢守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以及粮食安全底线。为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保护意识,在夏收夏种统筹推进关键阶段,历城区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动员大家积极响应号召,强化耕地保护意识,共同守护耕地红线和粮食安全。
一、耕地性质要区分。永久基本农田是耕地中的精华,受国家保护程度最高,重点用于种植水稻、小麦、玉米。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叫一般耕地,优先用于种植粮食、棉花、大豆、花生、芝麻、高粱、蔬菜等农产品。
二、永久基本农田“四严禁”。①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②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③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湖造景、建设绿化带;④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
三、一般耕地“五不得”。①不得在一般耕地上挖湖造景、种植草皮;②不得在国家批准的生态退耕规划和计划外擅自扩大退耕还林还草还湿还湖规模;③不得违规超标准在铁路、公路等用地红线外,以及河渠两侧、水库周边占用一般耕地种树建设绿化带;④未经批准不得占用一般耕地实施国土绿化;⑤未经批准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不得将通过流转获得土地经营权的一般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
四、耕地保护“六严禁”。①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②严禁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③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④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⑤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⑥严禁违法违规批地用地。
五、违法占用“后果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明确了土地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对违法建设、违规占用耕地“零容忍”。其中,对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的,将按占用面积处耕地开垦费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旦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将造成自己财产、名誉的巨大损失。
但存方寸地,留与子孙耕。今天的耕地就是明天的饭碗,守护好18亿亩“口粮田”,是我们这代人端稳饭碗的现实之需,更是保住中华民族子孙后代饭碗的长远之计。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严守耕地红线,坚决杜绝违法用地,端稳粮食安全饭碗,共同建设美丽、幸福历城!
历城区自然资源局 历城区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