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天津至潍坊高速铁路济南联络线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22 浏览次数:

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第二十七条规定,我辖区内新建天津至潍坊高速铁路济南联络线安全保护区划定并公告如下:

一、新建天津至潍坊高速铁路济南联络线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见下表:

序号

起止里程

自铁路路提坡脚、路堑坡顶、桥梁外侧起向外的距离(米)

备注

线路左侧

线路右侧


1

DK2+223~DK4+800

10

10


2

DK4+800~DK7+085

12

12


3

DK7+085~DK7+960

12

12


合计

5.737km


二、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后,铁路建设单位或铁路运输企业进行勘界,绘制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平面图,并根据平面图设立标桩。铁路沿线的有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和群众应当给予支持和配合。

三、在铁路沿线从事生产、生活或者其他活动的,应当遵守《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2日   

信息来源:历城区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