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天津至潍坊高速铁路济南联络线(高新区段)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21 浏览次数:

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第二十七条及《山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我辖区内新建天津至潍坊高速铁路济南联络线安全保护区划定并公告如下:

一、新建天津至潍坊高速铁路济南联络线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见下表:

序号

起止里程

自铁路路提坡脚、路堑坡顶、桥梁

外侧、隧道及地下车站结构外沿线起向外的距离(米)

备注

线路左侧

线路右侧

1

DK7+960-DK11+619   

12

12

2

K11+619-K18+970

50

50

3

K19+266-K19+300

50

50

4

K19+700-K19+735

50

50

5

K19+735-K20+057

12

12

6

K20+762-K21+053

12

12

7

K21+145-K21+930

12

12

合计

12.477km

                  注:以上划定范围为高新区辖区内线路区段

二、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后,铁路建设单位或铁路运输企业进行勘界,绘制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平面图,并根据平面图设立标桩。铁路沿线的有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和群众应当给予支持和配合。

三、在铁路沿线从事生产、生活或者其他活动的,应当遵守《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 

2026年8月21日     

信息来源: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