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辅助栏目 > 智能问答
身份证办理
发布日期:2026-03-18 浏览次数:

山东省常住户口居民

材料准备:首次申领需持《居民户口簿》,换领需持原居民身份证,补领无需提供材料。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由监护人代为申请。

办理地点:可在全市任一户籍派出所或居民身份证受理点办理。

信息采集:现场采集户籍、人像和指纹信息。未满16周岁公民申请办证的,须拍照留存与监护人同框的图像信息。

临时身份证: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同时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现场受理、现场制发。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非山东省常住户口居民

跨省首次申领身份证:

条件:在我省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非山东省常住户口居民,可在实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

材料:年满16周岁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和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未满16周岁还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与监护人亲属关系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监护人居民身份证,以及监护人合法稳定就业、居住或者申请人合法稳定就学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

流程: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交验申请材料,签订书面承诺书。未满16周岁的,需监护人陪同代为申请并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交验申请人申请材料。受理地公安派出所核验申请材料合格后,现场采集申请人户籍、人像和指纹信息。

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符合异地办证申请条件的,可在我市任一户籍派出所或居民身份证受理点办理。换领需持原居民身份证,补领无需提供材料。

证件审核与制作:异地证件受理后由申请人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审核签发,省公安厅制证中心制作。

领证时限及领证方式

领证时限:非济南市户口的居民邮寄证件领证时限10个工作日,自取证件领证时限20个工作日。

领证方式:选择本人到派出所领取的,需持《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派出所领取(采用身份证自助设备办理的除外)。因特殊原因,申领人本人不能亲自领取证件的,可委托亲属代为领取。


信息来源:历城区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