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健全制度规范 助推区属国企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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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由区财政局牵头研究拟定,区政府正式印发《关于服务区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进一步健全区属国有资产监管制度体系,规范国企经营决策和重大事项管理,为全区区属国有企业规范运营、稳健发展、提质增效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措施》明确适用范围涵盖区财政局直管国有独资、控股企业及其下属全资、控股辖属企业,清晰界定备案、审批、其他报告三类事项管理边界,细化划分区级财政部门审核、部门联审报区政府审批层级流程,对企业发展规划、投资融资、产权转让、资产处置、章程修订、人员招聘、薪酬管理、清产核资等重点领域事项,分门别类明确管理权限、额度标准和办理程序。
同时,《措施》压实企业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内部集体决策、合法合规审核、内审风险监督全链条机制,明确违规瞒报漏报、不按批复执行等情形惩戒追责办法。
下一步,区财政局将抓好《措施》落地执行,以制度化监管倒逼企业规范治理、聚焦主业、严控风险,持续提升区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高质量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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