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全福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全福街道深入开展社会稳定风险隐患专项整治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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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全福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全福街道深入开展社会稳定风险隐患专项整治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
济历城全办发〔2024〕17号
相关科室、各社区:
现将《全福街道深入开展社会稳定风险隐患专项整治总体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全福街道办事处
2024年5月20日
全福街道深入开展社会稳定风险隐患专项整治总体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政法委《社会稳定风险隐患专项整治总体工作方案》精神,按照《全省社会治安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及省市区《关于深入开展社会稳定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实施方案》要求,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全力做好街道社会稳定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现结合街道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眼统筹发展和安全,认真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规定》(以下简称《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规定》),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群体、重点部位,在辖区范围内深入开展社会稳定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化解和社会治安治理专项行动,全面强化打、防、管、控、调、建各项措施,有效防范化解各类社会稳定和治安风险,健全完善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贯彻落实区“12349”工作模式,切实形成“党委统筹、部门主责、属地主控、各方协同、群众参与、实战导向、数字支撑”的实体化运行社会稳定风险隐患排查化解预防体系,为加快建设省会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工作重点
(一)深入开展社会稳定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化解行动。按照《深入开展社会稳定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实施方案》(见附件1)要求,充分发挥区社会稳定风险隐患监测预警调度平台一网统筹作用,依托“街道—社区—网格—微网格”四级网格架构,聚焦政治安全、涉众利益、重点人员、社会矛盾、治安隐患、网络安全、恶性案件等7类突出社会稳定风险隐患,开展拉网式、地毯式大排查大起底,动态掌握不稳定群体、不放心人员,逐条落实、逐条督办、逐条交账。按照属地、行业条块双线联动推进,完善跨区域、跨部门协作移交机制,加强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多元化解,切实斩断风险隐患发展、蔓延、激化的链条。
(二)开展社会治安治理专项行动。认真落实《全福街道社会治安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见附件2)要求,各社区、职能科室要构建指挥协调、排查、化解整治、研判预警、源头稳控、应急处置6项实战化运行机制,重点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季节性打击整治、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公共安全监管、护校安园专项工作、预防惩治青少年违法犯罪等专项攻坚行动,压紧压实调度、摸排、化解、稳控四个重点环节责任,严厉打击防范各类多发性突出违法犯罪,形成打击震慑高压态势。
三、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召开部署会议,对辖区社会稳定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步骤和有关要求。各社区、相关科室要按照街道方案要求迅即开展工作,按照“属地”“属事”原则,将专项整治工作中排查、化解、调度、稳控等工作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逐一备案、录入平台,作为问题倒查和责任追究依据。各社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抓早抓小”的要求,统筹本辖区内基础网格、专属网格的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要根据网格性质规模,逐个网格、逐个事项明确调度、摸排及化解责任人;各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协调好“条块”关系,指导包挂社区开展拉网式排查整治;相关科室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稳定、管业务必须管矛盾风险”的要求,对照排查整治重点,开展专项攻坚行动,梳理细化本行业领域内风险隐患清单,根据行业领域特点,逐个单位、逐个事项确定相应层级属事部门工作人员为调度、摸排、化解责任人。
(二)强化落实。贯彻实施区“12349”工作模式,做实做细社会稳定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
“1”即把握一个核心: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2”即坚持两项原则:坚持“属地”、“属事”两项原则;明确责任体系,确保事要解决;
“3”即健全三个台账:一是线上平台录入台账,二是线下档案台账,三是三级联席会议协商解决的重点事项台账;
“4”即明确四个责任:全力做好排查、化解、稳控、调度工作,出现问题将倒查和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9”即建立九项机制:一是建立会议协商机制。坚持集中会商研判、精准施策、妥善化解、稳控到位,切实提高专项整治工作实效。二是建立指挥协调机制。发挥街道党工委统筹协调作用,协调各社区、职能科室,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切实加强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三是建立风险排查机制。围绕排查整治重点,常态化长效化开展“5+132+N”涉稳风险摸排,街道综治中心要建立“数据动态更新、平台定期调度”机制,并对各社区数据填报质量进行定期反馈。四是建立化解整治机制。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群体、重点部位,组织开展专项攻坚行动,分级分类实施多元化解整治,高风险隐患化解率达到100%,中低风险隐患化解率不低于90%。五是建立研判预警机制。对风险隐患划分风险等级,实行“T+2”预警信息反馈调度,全流程闭环管理。六是建立源头稳控机制。依托“2+1+N+X”网格联动机制,确定稳控主体,压实管控责任,确保台账上各类涉稳重点人无一漏管失控。七是建立应急处置机制。排查出的高风险隐患,按照“一事一案”制定实战化应急处置预案,明确预案启动解除标准,定实组织指挥、职责分工、应急措施、物资保障等内容,定期组织演练,及时修订预案。八是三级联席会议协商机制。第一时间将社会稳定风险精准研判,及时化解保障安全。坚持网格吹哨、部门报到,社区做好第一道“防火墙”,社区解决不了的上报街道,由街道召开联席会议解决,街道解决不了积极对上沟通,协调相关部门召开区级联席会议解决。九是“5+5”网格治理机制。将排查、化解、整治,实行全周期治理,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持续用力,久久为功。
(三)全面实施。按照部署要求,统筹推进社会稳定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化解和社会治安治理专项行动。街道党工委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抓好研究谋划,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强化组织推进,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社会稳定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社区、相关科室结合职责范围建立本辖区、本行业排查的底数台账和各类矛盾纠纷、风险隐患销号的进度台账,实施台账式管理、清单式推进,挂图作战、压茬进行。依托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市“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线上平台、社会稳定风险隐患监测预警调度平台开展数据整合。
(四)巩固提升。结合工作实际,健全完善制度保障体系和工作推进机制,不断深化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对排查整治工作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总结提升,固化为隐患排查、整体防范、重点管控、源头化解的长效机制,切实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制度性、机制性难题,实现防范与打击、治标与治本的有机统一。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专项整治工作由党工委副书记刘长春同志、平安法治和信访办公室副主任刘传勇同志牵头负责,明确各社区、相关科室责任分工。同时加强统筹协调、督导指导,对工作中发现的困难问题,积极组织会商研判、研究对策,推动解决,确保专项整治扎实推进。
(二)压紧压实责任。认真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规定》,压实属地维稳责任,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研究、谋划推进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街道主要负责同志是本街道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对社会稳定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承担领导责任,推动专项整治任务落实落地,形成齐抓共管格局。严格督导问责,对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案事件的严肃追责问责。
(三)强化督导考核。组建3个督导组,由副处级领导干部带队,负责督导辖区15个社区,每个督导组负责5个社区,按照“集中督导与常规督导”相结合的原则,结合重大维稳安保活动,深入社区开展督导指导。灵活运用明察暗访、督导检查、工作调度会等多种形式,及时发现问题、补齐短板,推动工作落实落地。
附件:1.全福街道社会稳定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2.全福街道社会治安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附件1
全福街道社会稳定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市、区委政法委和区委工作安排,加大社会稳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自现在至2024年年底,在辖区范围内开展社会稳定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规定》,构建党委领导、政府协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健全完善社会治安立体化防控体系,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群体、重点部位,集中开展社会稳定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为加快建设省会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工作目标
围绕“六个不发生、三个不出事”总目标,运用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充分发挥一体化运行机制优势特点,打破条框,统筹资源,合成发力,实现重要敏感线索入库率、重点人员档案信息采集准确率、重点群体建档率、线索落查和动态清零率均达到100%,确保信息更加畅通、反应更加灵敏、配合更加默契、处置更加规范,不断提升社会稳定风险隐患预警预防能力,确保不发生“惊动中央、影响全国”的个人极端、群体聚集和网上舆情炒作等案(事)件。
三、排查整治重点
(一)政治安全风险。境外敌对势力渗透颠覆破坏活动的风险;美西方国家驻华使领馆和重点境外非政府组织等进行思想渗透、人员渗透、活动渗透、资金渗透的风险;政治重点人、涉恐重点人、律师重点人和高校敏感人员等违法活动的风险;非法宗教、邪教滋扰破坏活动的风险;经济社会问题向政治安全领域传导升级的风险等。
(二)涉众利益风险。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原民办代课教师、出租车大货车网约车司机、涉疫苗、三峡移民等新老利益诉求群体,涉众金融、房地产、地方债、劳动关系等利益受损群体,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关联人员等,存在的串联上访、聚集“维权”风险;对全区纳入列控的重点人员在关键节点、敏感时段落实源头教育管理、全面稳控方面存在的风险;虚拟经济、网约房、网络经济等新业态从业人员,以及快递小哥、外卖配送员、网红主播等新就业群体在养老、医疗、安全等方面潜在的群体性风险等。
(三)重点人员风险。经济收入低、社会地位低、社会声誉低,人际交往少、交流沟通少、疏导渠道少等“三低三少”群体突发性犯案的风险;投资失败、生活失意、心理失衡、关系失和、精神失常、年少失管等“六类人员”报复社会的风险;邪教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吸毒人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重点青少年、经“三到位一处理”后仍长期缠访闹访、滋事扰序的信访人员等特殊群体过激行为的风险;恋爱和婚姻关系破裂人员、具有暴力倾向人员、扬言报复社会人员、大额负债人员、严重医患人员等造成极端案(事)件的风险等。
(四)社会矛盾风险。婚恋关系变故、抚养关系变动、感情不和、婚嫁彩礼、赡养老人、遗产继承、家庭暴力等不易被发现的个体隐性矛盾纠纷;邻里关系、生活冲突等时间跨度长、历史积怨深的矛盾纠纷;民间经济往来、借款、贷款、劳动关系、工资支付及医疗损害责任等易形成情绪爆点的矛盾纠纷;涉及性格偏执、行为反常、有暴力倾向、明显负面情绪、极端心态等人群易造成恶性案件的矛盾纠纷等。
(五)治安隐患风险。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宗教活动场所、公共娱乐场所、机场、火车站、客运站、学校、医院、商场、出租房、中小旅馆、农村闲置房屋、废弃厂房等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存在的治安隐患;涉及“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治安隐患;枪支弹药、民用爆炸物品、管制刀具、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散装汽油在制造、购买、销售、寄递、使用等环节存在的非法流失、失管漏管隐患等。
(六)网络安全风险。宣传政治主张、攻击社会体制、破坏主流价值观的苗头性、倾向性重大负面舆情风险;容易引发炒作、形成热点问题、造成社会动荡的重点敏感案事件舆情风险;网络贩枪、网络“黄赌毒”、网络传销、网络套路贷等破坏公共秩序的新型网络犯罪风险;“黑客”违法犯罪活动和网络安全领域黑色产业链等易造成重大损失的违法行为风险;政法网络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管理不严的风险等。
(七)恶性案件风险。敌对势力、境外非政府组织掀起的意识形态网络舆情导致恶性案件的风险;致多人死亡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他人死亡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恶性案件风险;民商事等矛盾纠纷化解不及时导致激化为故意杀人等“民转刑”、“刑转命”恶性案件的风险;多人聚集、破坏公共秩序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导致恶性案件的风险;强奸、抢劫、放火、爆炸、投毒等暴力犯罪恶性案件的风险;涉及巨额财产损失或巨额经济利益的经济犯罪导致恶性案件的风险等。
四、主要措施
(一)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各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抓早抓小”的要求,统筹本区域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工作。职能科室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稳定、管业务必须管矛盾风险”的要求,抓好行业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工作。要坚持集中排查和动态排查相结合,对排查出来的风险隐患,逐一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及时更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防范处置提供依据。社区党组织要发挥网格化基础作用,组织群防群治力量,对辖区存在的风险隐患开展经常性自查,做到村居不漏户、户不漏人。要贯彻落实好《关于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三年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要求,并将社会矛盾类风险隐患数据台账同步上传至济南市“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线上平台。(责任单位:各社区、职能科室)
(二)分析研判、认真整改。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要及时进行分析研判、风险评估,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落实一事一策、一人一策,逐一研究制定务实管用、可操作性强的解决方案和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对可能引发不稳定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要会商研判、研究对策,明确包案单位和领导,严格落实化解责任,实行专案攻坚、重点化解,切实做好预警预测预防工作。对排查出的涉及跨地区、多部门的难点问题,要组织开展会商研判,按照职责分工,共同推动问题解决。对排查发现的普遍性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建立风险隐患清单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责任单位:各社区、职能科室)
(三)归口分流、攻坚化解。基层党组织要强化战斗堡垒作用,统筹各类资源力量,及时就地化解风险隐患。要充分发挥好各级综治中心的作用,用好“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整合各类矛盾纠纷化解渠道,厘清各部门权责边界、职能定位,形成集中受理、分流办理、督办反馈的工作闭环。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突出“事要解决”,能办的马上办,条件不够、不好办的积极创造条件尽量办,对确实不能办的,要耐心细致地做好工作,向群众解释清楚。对容易引发个人极端案(事)件、群体性事件的矛盾和问题,要按照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的要求,做好化解工作。对聚众闹事、扰乱社会秩序的挑头人员,要及时收集固定证据,依法追责。对事权不在本级的,按程序逐级推送到上一级协助化解,上一级要及时作出回应,协调有关职能部门,推动问题解决。(责任单位:各社区、职能科室)
(四)强化管控、消除隐患。严格落实重点人群管控措施,对排查出的重点人员和群体,及时纳入服务管理视线,加强人文关怀、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切实稳控到位,坚决防止出现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和“民转刑”、“刑转命”恶性事件。对有肇事肇祸倾向的精神障碍患者,逐一落实监护人责任,决不能漏管失控;对“六类人员”、性格偏执等人员,及时安排心理危机干预人员介入,防止怨气戾气积累引发个人极端暴力犯罪;对扬言实施杀人、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和个人极端暴力案事件的高危重点人员,开展先期调查,落实稳控措施;对刑满释放人员,特别是具有重新犯罪倾向的人员,落实帮教管理,防止重新犯罪。加强重点区域管控,盯紧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广泛组织社区“两委”、社区工作者、网格员、志愿者等参与巡防值守,提高见警率、管事率,强化治安管理和技防震慑,做到对违法犯罪苗头的实时预防和控制。严格危险物品管理,全流程、全环节、全要素管控枪支弹药、烟花爆竹、危爆物品、管制刀具、散装汽油等重点物品,督促寄递物流企业落实“三个100%”制度,防止非法流失。严格落实流动人员管理工作要求,全面掌握出租房屋新增、注销以及出租人、承租人变化等情况,做到全覆盖、无遗漏。(责任单位:各社区、职能科室)
(五)加强指导、巩固提升。要深入基层调研,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分类指导,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排查出的难点问题,要靠上工作;对基层解决不了的问题,要主动承担责任。对发生的重大案(事)件及时进行调查复盘、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整治和责任追究意见建议,并向上一级党委和政府、部门报告工作情况。对排查整治工作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要及时总结提升,固化为隐患排查、风险防范的长效机制,切实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制度性、机制性难题。要将排查整治工作与深化平安街道、社区创建活动相结合,健全完善平安创建机制,不断提高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各社区、职能科室)
五、工作安排
(一)贯通摸排渠道。健全街道、社区、网格三级摸排网络体系,确保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在社会稳定监测预警调度平台搭建涉稳风险排查模块,实现街道、社区两级对域内涉稳风险态势分析、综合研判、调度处置等功能,网格员通过智慧网格APP填报涉稳风险隐患排查数据,接收维稳任务和工作指令。
(二)实行动态调整。建立“日核、周调、月统”动态摸排管理机制,各社区对本辖区涉稳风险隐患每日核实比对,掌握动态动向;街道负责对涉稳风险隐患每周调整更新,对新增数据及时补充录入,保证数据动态鲜活;每周党工委会议对矛盾隐患进行统计分析,及时研判总体态势,通过会商研判,推动处置化解。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严格落实平安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靠上研究部署、推动落实、督导问效。通过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形成目标明确、责任落实、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推动工作落细落小落到实处。
(二)狠抓责任落实。要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完善齐抓共管机制,加强沟通联络、协调配合、拾遗补缺,齐心协力把工作做好。对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涉及人数众多、社会影响较大的风险隐患,实行联合接访、联合调处、联合督办。要加强统筹协调,调动各方面资源力量,组织有关职能部门,整合街道、社区各类基层力量,整体推进排查整治各项任务。要坚持标准从严、效果从优,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动态化管控,确保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三)严格督导检查。街道督导组要对排查整治情况开展明查暗访、督导检查,建立常态化调度研判机制;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及时协调会商,推动化解落实;对任务重的街道实行重点督导,及时发现问题、补齐短板。对工作开展不力、该排查的问题未及时发现、该整治的问题未整治到位、排查整治期间发生严重案(事)件的,予以通报。
(四)严肃纪律要求。要严格落实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机制,妥善处置工作中出现的敏感舆情。要严肃保密纪律,强化保密措施,严禁泄露相关文件、报表及当事人信息,一旦发生问题将严肃倒查责任。
附件2
全福街道社会治安治理专项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题会议和社会稳定风险隐患专项整治部署会议精神,根据省市区委政法委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从现在起至2024年年底,在街道范围内开展社会治安治理专项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规定》,组织开展辖区内社会治安治理专项整治,坚持靠前谋划、主动作为,坚持统筹安排、多管齐下,坚持整体推进、突出重点,全面强化打、防、管、控各项措施,有效防范化解各类社会治安风险,变被动维稳为主动塑稳,严防发生“民转刑”“刑转命”案件,严防发生个人极端暴力案事件,严防发生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重大恶性刑事案件,严防发生重特大公共安全和道路交通事故,确保辖区内社会治安形势持续稳定,为加快建设省会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更大贡献。
二、重点任务
社会治安治理专项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坚持底线思维、极限思维,聚焦关键环节,狠抓问题攻坚,以集中开展七项攻坚行动为抓手和载体,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一)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攻坚行动。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特别是社区家庭邻里、婚恋情感、个人积怨等隐性矛盾,逐一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研判风险等级、制定化解措施,动态挂账销号。常态化开展研判预警,定期梳理研判12345、110等平台以及信访渠道接报的重复警情、敏感警情、投诉信访等情况,健全党委、政府领导下的部门间情况通报、联席会商、协作移交工作机制,及时发现查改问题风险隐患。完善信访、调解、诉讼等有机衔接机制,发挥“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和多元化解线上平台作用,整合资源力量,推动闭环管理,形成工作合力。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常态化接访下访和包案化解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制度,坚持“一人一策、一事一策”全力攻坚,推动矛盾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开展全领域全覆盖的非法集资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全面掌握非法集资案件线索,各社区建立风险线索台账,明确风险处置措施、完成时限,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挂图作战、销号管理。对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案件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打击,确保不发生有影响的社会稳定事件和负面舆情,有力维护辖区内和谐稳定。坚决防范行业领域风险,落实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管理部门职能作用,以风险处置反向推动行业规范,建立监管到位、防范到位、宣传到位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加强金融知识和金融法律法规社会面宣传教育,向群众普及非法集资主要特征、常见手段等知识,用非法集资案例警示教育群众,提高社会公众风险防范意识。
(二)深入开展季节性打击整治攻坚行动。重拳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坚持命案现案必破,快侦快破一杀多人、恶性伤人等重大恶性刑事案件。街道将进行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整治“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对季节性高发的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飙车炸街等案件即案即侦、快办快处。依法严厉打击侵犯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中小学生等弱势群体权益的犯罪活动。以打击入户盗窃、“两抢”犯罪为突破口,扎实推进打击盗抢犯罪攻坚。排查整治治安重点区域和部位,集中清查整治流动人口、出租房屋,治理一批治安突出问题,结合警情监测和季节性治安特点,以街道为单位梳理一批重点地区挂牌整治。
(三)深入开展重点人群服务管理攻坚行动。及时列管故意犯罪刑满释放不满五年人员,重点关注八类严重暴力犯罪人员,落实帮扶、安置、教育、管理措施;对失联失控人员,集中三个月时间利用各种手段全力查找落地,坚决防止脱管失控。严格落实安置帮教对象“双列管”、跟踪帮教等制度,加大对外出请假等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力度,常态化开展社区矫正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脱漏管专项整治,最大限度防止安置帮教对象、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全面摸清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底数,落实分级分类管理,对病情严重、有暴力倾向的,强化民警、村(社区)干部、医护人员联管措施,压实监护人责任,必要时送医治疗。全面排查“八失七员两病人员”加强分析研判,分类梳理建库,强化风险监控。街道层面建立“1+5+N”工作机制〔街道党委书记+街道政法委员、平安办主任、法庭庭长、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社区(村)两委成员、辖区民警、网格员、法律顾问、专兼职调解员、“五老”人员、物业人员和退休法官、检察官、司法行政干警以及社区工作者等〕,负责本辖区“八失七员两病”人员摸排和矛盾隐患排查化解工作,对存在较高风险的重点关注人员,按照“一事一专班、一人一专班”等方式开展相关工作。街道对辖区内的矛盾隐患和重点关注人员逐一登记造册、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明确责任,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建立街道、社区两级社会治安高风险人员预警管控工作机制,探索建立“民转刑”“刑转命”案(事)件“双向预警”和舆情监测机制,整合汇集有关部门、行业资源数据,定期筛查推送高风险人员,强化高危人群监测管控,超前干预、提早处置。持续开展整治非法宗教活动、遏制宗教渗透蔓延、抵御境外宗教渗透、互联网涉宗教等突出问题治理,依法取缔非法宗教组织,从严从重打击处理非法宗教组织骨干。坚决制止非法宗教活动向教育培训、养老医疗、文化旅游、公益慈善、残疾人群体等行业领域渗透蔓延,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加强日常管理。
(四)深入开展公共安全监管攻坚行动。紧盯“两客一危一货”、6座以上小客车等重点车辆,严管严查“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涉牌涉证等严重违法行为,全力保障道路安全畅通。组织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摸底清仓”,综合整治农村平交路口、务工务农出行安全隐患,全力压降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加强重点物品安全监管,严密枪支危爆、散装汽油、管制器具、剧毒等安全监管,督促危险物品特别是涉枪涉爆从业单位落实安全责任,严防危险物品丢失、被盗、被抢。开展网络贩卖枪支、管制刀具和零部件以及传播改装视频等有害信息集中清理,加强涉枪涉爆线索核查侦办,加大非法危险物品清查收缴力度。落实寄递安全“三项制度”,加强违禁物品查处。
(五)深入开展护校安园攻坚行动。辖区内各高校定期组织开展校园风险隐患大排查,全面排查化解教职员工、家校、学生之间以及与校外人员存在的矛盾纠纷,加强校园内部重要部位以及校外“托管中心”、小饭桌等学生休息就餐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校园内部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按规定配齐具有资质的保安员,推进重点部位视频监控升级改造,一键式报警系统全部接入同级公安机关指挥中心和派出所。深入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突出问题整治,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巡逻防范,健全落实“护学岗”高峰勤务制度,建立学校与周边商户、单位应急联动机制,高效处置突发事件。“一校一策”开展校园门口及周边交通秩序整治,完善隔离栏、减速带、防冲撞等安全设施。开展身份核查,严把教职员工准入关。严打涉校犯罪,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合法权益,全力做好未成年人走失和非正常死亡案事件调查工作,加强教育引导和应对处置。建立适龄儿童失学辍学信息共享制度,指导学校常态化开展控辍保学工作。健全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现有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校外培训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协作执法的组织协调,重点负责对无证经营、违反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人员、培训收费规定、违规举办竞赛及其他违法违规情况进行监管执法,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健全协同机制,健全审批、监管、处罚衔接机制,坚持先证后照,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程序、许可内容,加快实现部门间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推进现场共同执法。健全行刑衔接机制,加大查处力度,对违法违规开展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网站平台,按照“发现一起、处置一起”原则,依法依规采取处罚措施。
(六)深入开展预防惩治青少年违法犯罪攻坚行动。完善防治校园暴力和学生欺凌的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校园安全网络巡查,及时发现、干预、制止伤害学生行为,联合开展教育惩戒,推进校园暴力、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推动专门学校建设,构建罪错未成年人教育矫治长效工作机制。重视保护青少年心理健康,建立和完善部门联动、医教结合、多方参与、社会协同的青少年心理健康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农村留守儿童、青少年关爱服务。深化青少年法治教育,开展自护、法治、禁毒、防艾等宣传教育,增强青少年自我防护意识。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统筹协调。社会治安治理专项工作纳入2024年度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街道有关部门加强工作统筹,把社会治安治理专项整治与落实《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开展社会稳定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化解、本年度本地本部门维护社会稳定重点任务、《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防范遏制重大恶性案件的工作措施》等相关工作紧密结合,统筹部署推进,提升工作实效。
(二)明确职责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题会议精神,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整体推进、齐抓共管,全面提升社会治安整体防控水平。组织部门要发挥党建引领作用,进一步夯实基层治理根基。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抓好研究谋划、组织实施、协调推动、督促指导等工作。信访要针对群众反映的诉求,强化领导包案,组织攻坚化解。街道其他职能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本系统本行业安全稳定工作。按照社会治安治理专项整治工作台账,细化工作措施,抓好落实。
(三)加强基层基础。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以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发挥好社区工作者、网格员、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社会组织和群众的作用,提升矛盾纠纷就地化解能力水平。依托街道综治中心,加强“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推动与信访接待场所、人民法庭、公共法律服务站等资源力量有机整合,健全矛盾纠纷受理、研判、分流、转办、督办等机制,统筹协调解决重大矛盾纠纷。
(四)强化责任落实。按照《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规定》要求,落实属地维稳责任、行业主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稳定、管业务必须管矛盾风险”,及时排查整治本领域本系统社会稳定风险隐患。街道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对社会稳定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承担领导责任。对因思想不重视、行动不及时、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案事件以及其他严重影响社会稳定案事件的,视情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实施一票否决权制等方式进行责任督导、责任追究,对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案事件的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