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多措并举解决停车难、停车贵问题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针对您提出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目前,济南市机动车停车收费按照《山东省定价目录》《济南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条例》《济南市机动车停车收费管理办法》(济南市人民政府令 第246号)等相关政策规定,全市停车场分为政府定价停车场(含政府指导价停车场,下同)和市场调节价停车场。政府定价停车场的停车收费标准为政府制定;市场调节价停车场的停车收费标准由经营单位根据经营成本和供求关系自主定价。
以上两种类型停车场均需要在停车场入场口显著位置公示收费标准。其中,政府定价停车场的收费公示牌为蓝色,市场调节价停车场的收费公示牌为橘黄色。
一、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场
根据《山东省定价目录》《济南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条例》《济南市机动车停车收费管理办法》(济南市人民政府令 第246号)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场主要为财政资金投资建设的停车场,包括道路停车泊位,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及文化、体育、社会福利等国有公共服务设施场所的配套停车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停车泊位等。
在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及济南高新区区域范围内,小型汽车在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场(不包含济南火车站、济南遥墙国际机场、济南高铁西站、济南大明湖站、济南东站、济南长途汽车总站等六个交通枢纽配套停车场)停放,现行的收费标准为2元/小时,夜间(20:00至次日8:00)5元封顶。大型汽车按两倍标准收取。
在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泊位或停车场跨时段停放机动车不足一小时的,按时段分界点前的收费标准收取停车费;跨时段停车超过一小时的,实行跨时段累计收费。
济南火车站、济南遥墙国际机场、济南高铁西站、济南大明湖站、济南东站、济南长途汽车总站等六个交通枢纽配套停车场的停车收费标准。
1.济南火车配套停车场的停车收费标准:首个半小时3元/辆,第二个半小时4元/辆,第三个半小时及以后5元/辆。小型车辆第一日单日最高收费标准为80元/日;第二日单日最高收费标准为100元/日;第三日及以后单日最高收费标准为120元/日。
2.济南遥墙国际机场配套停车场的停车收费标准:小型车辆首个半小时2元/辆,第二个半小时3元/辆,第三个半小时及以后4元/辆;中型、大型车辆第一个半小时5元/辆,第二个半小时及以后7元/辆。小型车辆第一日最高收费标准为 30 元/日,第二日最高收费标准为60元/日,第三日及以后最高收费标准为90元/日;中型、大型车辆第一日最高收费标准为50元/日,第二日最高收费标准为70元/日,第三日及以后最高收费标准为100元/日。
3.济南高铁西站、济南大明湖站、济南东站、济南长途汽车总站配套停车场的停车收费标准:小型车辆首个半小时1.5元/辆,第二个半小时及以后2元/辆;中型、大型车辆为5元/辆·半小时。小型车辆单日最高收费标准为40元/日;中型、大型车辆单日最高收费标准为50元/日。
二、新能源车停车费
根据济南市发改委《关于新能源号牌汽车停车优惠措施的通知》(济发改成本〔2024〕10号)
1.全市政府定价管理的公共停车场(含道路泊位)要严格落实鲁政发〔2023〕13号文件规定要求,对新能源号牌汽车,每日(连续24小时为1日)在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同一个公共停车场或道路泊位免收首个2小时停车费。
2.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济南市公安局、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的《关于优化我市机动车停车收费政策的通知》(济发改成本〔2023〕230号)适用区域、适用范围的相关政府定价管理的公共停车场,要在该文件规定的优惠停车等措施的基础上,做好相关落实工作。一是新能源号牌汽车停车30分钟内(含30分钟)驶离的,免收停车费,停车时长不计入每日2小时免收停车费时间;二是新能源号牌汽车停车超过30分钟的,按入场后累计停放时长计入每日2小时免收停车费时间;三是新能源号牌汽车跨时段停车时,要按照济发改成本〔2023〕230号规定的应收费时长计入每日2小时免收停车费时间。
3.济发改成本〔2023〕230号适用范围外的济南火车站、济南遥墙国际机场、济南高铁西站、济南大明湖站、济南东站、济南长途汽车总站、济南长途汽车西站等7个交通枢纽停车场,每日在对新能源号牌汽车提供首个2小时免费停车时长后,再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计费,直至达到每日的单日最高限价。
4.鼓励各级政府定价管理的公共停车场在以上优惠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新能源号牌汽车的停车优惠力度。鼓励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设施(写字楼、商场配套停车场等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停车设施)自主制定相关优惠措施。
感谢您对我区存在停车难、停车贵问题的关心关注,针对您提出相关建议:区发改局下一步将深入学习宣传国家、省、市相关政策,主动将相关价格政策在区政府网站予以公开,通过区政府网站以及12345市民热线等平台开展多种形式的价格宣传,加大价格政策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增强价格政策透明度,提高辖区群众价格知情权,切实维护群众价格利益。同时加强与区市场监管沟通,促进价格政策咨询与监督检查有效衔接。密切与各街办等职能部门的配合,做好价格政策信息共享,切实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历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