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兆芹、韩珍代表:
您提出的 “关于对荷花路、裕华路等道路整修的建议”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道路使用特点及所在区域位置,目前荷花路街道的荷花路、裕华路、同华路、荷花路至滩头桥、北平路等道路均属于农村公路,依据《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济南市农村公路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农村公路按行政等级划分为县道、乡道、村道,其中荷花路属于乡道,裕华路、同华路、荷花路至滩头桥、北平路为村道。根据《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第四条第三款、《济南市农村公路条例》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农村公路工作,并明确相应的机构和人员,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道、村道的建设、养护和管理相关工作。
多年来,荷花路街道高度重视辖区内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与管理工作,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农村公路建设改造及大中修等工作力度,辖区内农村公路路况水平一直处于较好状态,为街道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力的交通保障。近几年,因荷花路片区受城市建设等外部因素影响,街道所辖片区内建设项目较多,部分农村公路交通量处于超饱和状态,且部分农村公路重载车辆通行情况严重,对包括上述几条道路在内的农村公路产生较大程度的破坏,一定程度上影响周边群众的出行,给群众造成不便。针对您反应的上述几条道路,目前我局已及时督促荷花路街道加大几条道路的养护与改造力度,对破损严重的视情况进行整体改造提升,尤其是要全面加强所辖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工作,及时消除道路病害与安全隐患,确保道路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此外,我局下一步将对上述几条道路的养护维修等工作持续关注与跟进,按照职责分工及时配合街道做好资金协调、技术支持等相关工作,确保尽快完成上述几条道路的养护维修等工作。
关于您对荷花路、裕华路、同华路几条道路纳入区级养护范围的建议,依据省、市有关农村公路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上述几条道路目前暂不具备由区级部门统一管理的条件。下一步,我局将认真研究您的建议,并向市交通部门及区政府积极申请,争取将几条道路纳入区级统一管理。
感谢您对区城乡交通运输局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济南市历城区城乡交通运输局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