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济南市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实验教学的意见》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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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背景
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与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相适应、与国家课程标准要求相统一的实验教学体系,落实中小学实验教学基本规范,开足开齐实验课程,组织好基础性实验和拓展性实验,培育学生的兴趣爱好、科学素养和意志品质,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升教育品质,促进全区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起草依据
为深化全环境立德树人综合改革,加快全区各学段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的意见》(教基﹝2019﹞16号)和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发布的《中小学实验教学基本目录(2023年版)》(教技资﹝2023﹞7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省、市相关要求和我区实际,印发《济南市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实验教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三、出台目的
落实中小学实验教学基本规范,开足开齐实验课程。在实验教学中要遵循学科特点,积极推动学生开展研究型、任务型、项目化、问题式、合作式的学习。强化学生实践操作、情境体验、探索求知、亲身感悟和创新创造,着力提升学生的观察能力、动手实践能力、创造性思维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培育学生的兴趣爱好、创新精神、科学素养和意志品质。
四、主要措施
进一步加强实验教学管理,各学校要切实开齐开全开足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实验课,提高实验室、实验仪器的利用率,切实扭转忽视实验教学的倾向,注重实验教学效果,做好过程材料存档。
1.规范实验教学程序。将实验教学纳入学校教学管理规程,加强实验教学过程管理,严格按照实验教学计划,开足开齐实验课程。
2.实验教学相关材料存档。学科实验教学计划、教师实验课教案、实验通知单、仪器借用记录,学生实验报告、实验记录,留存实验课开课相关印证材料。
3.应用好实验管理与教学平台。各学校要将实验课开课情况及时上传到历城区中小学实验管理与教学平台,区教体局通过信息化手段强化实验教学动态管理。
五、工作安排
区教体局将中小学实验教学工作纳入日常教学视导和督导评估,强化督导评估和检查结果运用,对存在实验教学条件保障不到位、不按规定开足开齐实验课程、不落实实验教学安全管理责任等问题的学校,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六、解读单位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济南市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办事地址:济南市历城区便民服务中心C904
联 系 人:吴文强
咨询电话:0531-88112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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