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政策】2025年历城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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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城区2025年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信息采集工作,于6月9日开始。
一、 入学条件
外来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年满六周岁(出生日期不晚于2019年8月31日); 截止到2025年8月31日,监护人双方,在历城区长期居住且取得居住证6个月以上,在济南合法务工(或依法经营)6个月以上。随迁子女监护人居住证登记不在历城辖区,或居住证不满6个月,或居住证不在有效期的;在济缴纳社保不满6个月或营业执照不满6个月的,不具备申请入学条件。
二、受理流程
(一)信息采集阶段
2025年6月9日至6月27日,使用父母其中一方身份证号注册“爱山东”APP,完成四级公安实人认证(人脸识别),进行信息采集。
(二)信息整理阶段
符合外来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6月27日前未能在“网上信息采集系统”完成信息采集的,可联系对口学校提交补报材料(提交地点见后)。片区管理学校对已经在信息采集系统中完成采集的信息进行梳理,对于数据信息不全、图片不清等情况,联系适龄儿童监护人对材料进行补充完善。
时间安排:7月1日-4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
(三)核对资料阶段
在信息采集过程中,经大数据比对核验通过的内容无需进行资料核对。对于提报资料不全,数据比对核验存在疑问的,根据学校通知要求,需现场补充资料进行核对。
1.核对资料内容
户籍资料:(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索引页、父母页、儿童页);(2)监护人身份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工作情况:(1)在济务工人员需提供单位缴纳“五险”单据或个人缴纳社保单据。家长社保证明可通过线上办理,途径如下:a.掌办途径:通过“爱山东”APP(或“爱山东”微信小程序)进行操作,注册登录后在搜索框搜索“济南社保”并同意授权后点击进入,随后选择“我要打印”点击进入,选择“个人权益记录单”进行办理。b.网办途径:a)登录济南市社保中心网站,进入济南社保险个人网上办事大厅,从“自主打印”栏选择“打印社保个人权益记录单”选项进行办理;b)登录济南市政务服务网站,搜索事项“个人社会保险权益记录查询打印”,打开事项详情后点击“申报”选项进入济南社保险个人网上办事大厅,从“自主打印”栏选择“打印社保个人权益记录单”选项进行办理。
(2)经商人员需提供带二维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可提供多年连续社保缴纳情况,赋分使用)
居住情况:以居住证为准。随迁子女监护人居住证登记属于历城辖区满6个月以上,且在有效期。(可提供多张有效期连续的历城辖区居住证)
以上资料均提供A4幅面,画面清晰,按上述顺序装订。(原件现场核验完毕请带走)
2.时间安排:(以片区学校通知为准)
7月10日—7月14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
3.核对地点:为方便适龄儿童家长,区教育体育局安排辖区内15所小学提供入学资料收集、核对服务,与随迁子女是否就读该学校无关。
学校 | 地址 | 联系电话 | 服务(责任)主体 |
历城区文苑小学 | 历城区花园路5号 | 0531-88111341 | 学校 |
历城区工业北路第二小学 | 工业北路268号南院 | 0531-83150066 | 学校 |
历城区雪山小学 | 历城区凤鸣路2018号 | 15098886137 | 学校 |
历城区小辛小学 | 历城区裕辛苑小区内 | 15698019693 | 全福教育办 |
历城区殷陈小学 | 历城区鲍山街道飞跃大道15008号 | 15564111659 | 鲍山教育办 |
历城区王舍人第二实验小学 | 王舍人办事处冷水沟 | 0531-88699676 | 王舍人教育办 |
历城区宿家张马小学 | 王舍人张马新府西邻 | 0531-58265586 | 王舍人教育办 |
历城区华山小学 | 华山街道办事处渔洋路100号 | 0531-68620518 | 华山教育办 |
历城区坝子小学 | 荷花路办事处坝子村 | 0531-88739695 | 荷花路教育办 |
历城区唐官小学 | 唐冶西路与幼安街交叉口 | 0531-55568310 | 唐冶教育办 |
历城区唐王中心小学 | 唐王镇唐东村 | 15168821642 | 唐王教育办 |
历城区彩石中心小学 | 彩石街道双彩路西首 | 15153167900 | 彩石教育办 |
历城区港沟中心小学 | 港沟镇第二教师公寓附近 | 15275121276 | 港沟教育办 |
历城区东城实验小学虞山校区 | 郭店街道虞山新居南 | 15563268110 | 郭店教育办 |
历城区董家中心小学 | 董家街道智信路 | 0531-88202076 | 董家教育办 |
(四)审验赋分
1.验证方式:联合查验、赋分。
2.验证时间:7月17日—7月21日。
(五)发放入学通知书
1.发放方式:接到录取学校通知后,监护人持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到学校领取;
2. 预计发放时间:7月25日—30日(以学校通知为准)。
三、特别提醒
1.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市级指导,县(区)为主体,积分量化,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区实施量化赋分安置办法,优先安排同区域内赋分较高的随迁子女入学。
2.如确因学位限制无法入学的和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家长要抓紧时间联系户籍所在地教育局或学校,及时为孩子报名上学。
3.监护人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本年度继续实行大数据信息对比、部门联合审验等方式开展核对工作,对于弄虚作假、伪造入学资料的,一经发现,取消申请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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