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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济南市历城区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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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体育局
2024-03-21

济南市历城区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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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范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

1.严格控制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总 量和频次,能合并的尽量合并,不得多头重复开展同类事项,不 得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工作。

2.在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中,不得层层 签订责任状,不得工作刚安排就开展督查检查评比考核。

3.不得以调研指导、学习考察、观摩交流等名义变相开展中 小学校或教师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不得夹带打分、排名通报。

4.不得将教师在政务APP的学习情况与各类评比挂钩,不得

以教师在微信工作群、政务APP1传工作截图或视频等方式代替 实际工作评价。

5.开展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推荐、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及教 育教学评比,不得擅自提高准入门槛,不得设置繁琐的推荐申报 程序及申报材料。

二、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

6.引导中小学教师通过传授知识技能、宣传政策、落实贫困 学生资助政策等方式支持乡村教育振兴工作,不得影响正常教育 教学工作。

7.统筹规范学校和教师参与维护稳定、扫黑除恶、防灾减灾、 防疫防艾、消防安全等重要专项工作,不得安排中小学教师到与 教育教学无关的场所开展相关工作或布置硬性任务,不得影响中 小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8.严格规范文明、卫生、绿色、宜居、旅游等城市创先评优 活动,涉及中小学校的项目,由区教体局严格按要求依程序统筹 安排。原则上不得安排教师上街执勤以及做其他与教师职责无关 的工作。

9.安排中小学校和教师参与社区建设相关活动,不得影响正 常教育教学活动,切实减轻教师尤其是班主任的与教育教学无关 的事务性工作任务。

10.不得强制中小学校和教师参与各类征文、论文评比、案例 评选、宣传稿件报送等活动。严禁开展教育部门年度计划以外的 各类教育宣传活动。

11.不得安排学校停课出人举办有关活动,不得借用学校场地 举办招商、庆典等活动。不得安排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活动、商 业广告或借机收费活动等进入校园。统筹规范中小学校承接各类 社会考试,避免相对集中安排在部分学校和部分教师群体。

三、规范精简会议、通知及相关报表填写工作

12.严格限制中小学校会议及文件数量,不得在工作群上滥发 通知、随意安排工作任务。

13.精简各类报表填写和材料报送工作,充分利用现代化办公 手段,杜绝各种表格及材料的重复上报、多头填写。

14.不得强制要求中小学校和教师参与与教育教学无关的问

卷调查、调研、不得强制要求中小学校和教师提交与教育教学无 关的课题研究数据。

15.严格规范教师评优树先和资质评定活动。

四、规范中小学教师抽调借用、参加培训事宜

16.严格限制和规范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坚持定期清理、限 期清退。对于借用中小学教师参与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 署任务的,在不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情况下,应经区教体局同 意,并报区教体局党组审批备案,借用期限原则上不超过半年。

17.统筹规范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不得随意安排中小学教师 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与专业发展无关的培训活动。

18.严禁中小学教职工在编不在岗和“吃空饷”。

五、减轻校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带来的负担

19.严格限制中小学校和教师参加各类迎检迎评等“面子工 程”、“形象工程”,切实城轻教师的事务性工作任务。

20.不得硬性要求中小学教师、学生和学生家长关注与教育教 学无关的微信公众号或通过网络投票、点赞、答题、知识竞赛、 推广宣传等方式开展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21.不简单以教师学习笔记厚不厚、在线学习时间长不长、政 务APP分数高不高等评价教师政治学习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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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体育局

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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