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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城区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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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体育局
2026-05-27

历城区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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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全面落实省、市关于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部署,构建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防护体系,坚决防范未成年学生溺水事故发生,保障未成年学生生命安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群防群治、源头治理原则,聚焦重点时段、重点水域、重点群体,压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学校教育、家庭监护责任,织密织牢防溺水安全防护网,全力守护未成年学生生命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全区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切实做到宣传教育精准化、隐患排查闭环化、警示防护规范化、巡查值守常态化。突出重点人群、重点时段、重点水域精准防控,全面提升未成年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群防群治、源头治理;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坚持疏堵结合、注重实效。全面压实教育、管理、监护责任,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家校联动、社会共治”的防溺水工作格局,构建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筑牢防范未成年学生溺水的坚固屏障。全力争创全省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零溺亡”先进区县。

三、组织领导

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成立由区教育体育局、区委宣传部、团区委、区妇联、区红十字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公安分局、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区黄河河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组成的全区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教育和体育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各部门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单位指派1名联络员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教育体育局安全科负责人兼任,具体组织、协调、督促开展工作。

四、工作步骤

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自即日起至10月底结束。建立区级统筹部署、部门分工负责、街道属地落实、学校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分四个阶段有序推进:

(一)动员部署(5月底前)

各部门、各街道、各学校按照全区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工作制定细化本单位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工作措施等内容,全面启动防溺水工作。

(二)组织实施(6-9月)

严格遵循“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常态化开展水域隐患排查整治、日常巡查值守;各学校紧盯中高考前后、周末、节假日、暑假、秋季开学初等关键时段,依托“1530”安全教育、主题班会、校园公众号、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等载体,通过家委会、家访、结对帮扶等手段,加强班级男生、外来务工家庭子女、单亲家庭子女及留守儿童等重点群体的教育提醒,抓实做好防溺水常态化安全教育。

(三)督导检查(6-9月)

区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将组建防溺水工作专项督查组,参照市级“现场督查—通报—隐患整改—动态跟踪”防溺水督查机制,负责对全区各部门、各街道、各学校防溺水工作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地见效。

(四)总结提升(10月)

各部门、各街道、各学校要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总结专项行动开展过程中的先进做法,持续巩固整治成效,加大经验总结和宣传力度,全力争创2026年度全省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零溺亡”先进区县。

五、工作任务

(一)召开动员部署工作会议,压实工作责任

区政府组织全区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机制成员单位召开一次会商研判工作会议,认真分析形势,研究防范措施,对照《济南市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办法》中的职责分工,健全联防联控、信息共享、联动处置工作机制,统筹部署宣传、排查、管控、值守等工作。对需要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帮助支持的,要及时报告、主动对接,推动形成防溺水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组织开展水域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强化源头治理

各有关部门、各街道要立即行动,按照“谁管理、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水域管理主体部门要对所管辖区内山塘、水库、水坝、洞坑、废弃矿井(坑)等重点水域进行全面排查,逐一建立台账。各街道要形成辖区水域安全管理“一街道一册、一村(社区)一册”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健全重点水域管理制度,指导督促水域所有人或使用人、管理人健全危险水域、具有较高溺水风险水域巡查、安全隐患整改等防溺水工作制度,设置防溺水警示标牌,合理设立安全隔离带和防护栏(网、墙)。在做好重点水域全面管理的基础上凡是曾经发生溺水事件的水域,要竖立“溺亡多发地”标识标牌。要建立防溺水工作网格化管理体系,落实日常巡查制度,强化对重点及危险水域的安全监管,严防发生溺亡事件。

(三)配齐救生设施,提升应急能力

坚持预防和应急并举,对未成年学生经常戏水、近3年发生过溺水事件的重点水域,水域管理单位要配备救生圈、救生绳、长竹竿等简易救生设施;在醒目位置设置牢固耐用的警示标识牌,明确“水深危险、禁止游泳、禁止靠近”等警示内容;对老旧、破损、模糊的警示标识,立即更换、维修,确保警示到位。要运用信息技术提升“防溺水”技防措施,有条件的街道、社区要积极探索运用信息技术强化防溺水措施,在危险水域周边设置智慧视频监控和喊话喇叭,对进入危险区域人员实时跟踪、预警、喊话、驱离。

(四)强化警示教育,增强防范意识

各学校通过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载体,常态化开展防溺水安全专题教育。利用“1530”安全教育模式(每天放学前1分钟、每周放学前5分钟、节假日放假前30分钟),深入开展防溺水“六不准”(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 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 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五个一”(一封公开信、一堂防溺水课、一次主题班会、一次溺水场景模拟教学、一次安全常识教育)宣传教育,通过案例教学、情景模拟等方式,让学生深刻认识私自下水的危险性。学校要定期开展防溺水应急演练,普及远离、呼救、等待、科学施救技能,让每一名学生都掌握正确报警、岸上救援、心肺复苏、人工呼吸等基本急救技能,关键时刻能自救、能救人。

各学校要根据学生家庭住址进行分组,成立防溺水“联防小组”,建立相互提醒机制,小组成员之间相互交流防溺水知识,对于学生私自违规下水玩耍和到危险水域冒险行为,小组其他成员要及时报告家长和老师,以便及时制止,防止危险发生。

(五)压实家庭监护责任,筑牢家庭防线

各学校要采取线上线下等形式,全覆盖组织学生观看《山东省中小学生防溺水事故警示片》及上级推送的案例警示视频,加强警示教育;同时梳理因家庭监护责任落实不到位发生的溺水事件案例,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等方式,面向家长开展针对性警示教育。引导家长在重点时段开展经常性防溺水等生命安全教育,对被监护人开展熟习水性、游泳技能培训,提升自救能力;被监护人游泳、戏水的,家长应当引导被监护人远离危险水域,并全程陪护。各学校要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微信群等多种形式,督促家长落实监护责任,做好学生上放学、周末和节假日等离校时段的监护陪伴。中小学校通过家长群发布安全提醒,每周不超过2次,不得要求家长接龙、打卡或签到。

(六)坚持疏堵结合,提供安全戏水场所

积极为未成年学生提供安全戏水游泳的去处,建有游泳场馆的中小学校要在节假日、暑期面向学生有序开放,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或简易的游泳场所,鼓励社会力量建设游泳、戏水场所,面向中小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支持中小学校全面开展游泳技能培训。

(七)加强宣传引导,形成浓厚社会氛围

宣传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电视台、新媒体平台,在黄金时段高频次播放防溺水公益广告和警示教育片。通过案例以案释法,让全社会关注防溺水。要延伸宣传触角,发挥属地政府作用,利用农村“大喇叭”、社区宣传栏、公共场所电子屏,广泛宣传防溺水知识。把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从学校延伸到家庭、社区,多形式对学生及家长进行安全教育、警示教育,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让广大家长明确保护子女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唤起全社会对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的支持和配合,齐心协力防范学生安全事件的发生。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

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各学校要把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当做一项政治任务、民生工程,切实增强维护未成年学生生命安全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迅速行动起来,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协同治理,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二)严格督导检查,严肃责任追究

区教育体育局牵头组建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组,对全区各部门、各街道、各学校防溺水工作进行常态化督导检查。要经常到街道、学校、水域检查督导,帮助解决问题,做到一月一检查、一月一反馈,并建立检查整改台账。将防溺水工作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对发生未成年学生溺水事件的街道,一律倒查责任,对履职不到位、工作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

(三)强化应急处置,做好信息报送

各单位在全力做好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的基础上,要认真做好防溺水应急预案和开展应急演练,一旦出出现溺水事件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力抢救。要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发生溺水亡人事件的,要立即上报相关情况,严禁迟报、瞒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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