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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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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体育局
2019-04-10

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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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镇)教育办,区直各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幼儿园管理规定》、《济南市201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试行)》(济教幼字【2011】3号)、《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字【2018】8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园、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积极创造条件接收适龄幼儿入园。新建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机关、企事业单位等举办的幼儿园,首先按照规范片区接收适龄子女入园,有空余学位的,按照“由近及远、年龄由大到小的原则接收附近居民适龄幼儿入园。民办幼儿园要在所在区教育局、街(镇)办事处(政府)的统筹指导下,实施自主招生。

二、招生对象

幼儿园招收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3-6周岁幼儿入园。小班招生对象为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民办幼儿园优先满足3-6周岁幼儿入园需求。

三、招生基本程序

1.发布招生简章

各公办(公办性质)幼儿园于每年5月的第一个周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本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和各幼儿园基本情况。幼儿园基本情况包括名称、地址、性质、类别、招生计划、报名时间、收费项目及标准、报名咨询电话等(民办幼儿园公布招生简章等时间参照公办幼儿园进行)。

2.组织招生报名

(1)预报名:各幼儿园公布预报名需要家长提交的资料(一般需要《预防接种证》、户口簿或居住证、房产证等),采取网络或电话报名的方式进行预报名,一律不准采取排队报名的方式。

(2)资料审核:家长按照幼儿园要求将相关资料照片网上提交相关幼儿园,幼儿园组织人员逐一审核。

(3)确定录取名单:幼儿园要合理组织家长到园审核相关资料原件,确定拟录取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布。如条件合格幼儿超出招生人数,要向家长做好解释说明等工作,建议根据幼儿园容量通过摇号等方式确定录取幼儿名单。

3.组织新生入园

幼儿入园前应进行体检。报到时,家长需向幼儿园提交儿童健康档案和《儿童预防接种证》。

四、有关要求

1.完善学前教育设施布局。充分挖掘潜力,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最大限度满足居民子女入园需求。

2.建立幼儿园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向社会公开幼儿园招生信息,明确招生时间、招生对象和入园办法,为家长提供入园指导服务,接受社会监督。

3.加强幼儿园招生监管。科学核定幼儿园招生计划,严格控制班额。幼儿园不得对入园幼儿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

历城区教育体育局

2019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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