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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济南市历城区2025年幼儿园秋季招生工作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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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体育局
2025-05-31

济南市历城区2025年幼儿园秋季招生工作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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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济南市201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试行)》(济教幼字【2011】3号)、《济南市教育局关于转发<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济教办【2023】7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1.历城区公办、公办性质幼儿园招生条件及范围

公办及公办性质幼儿园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村居等举办的幼儿园。

公办及公办性质幼儿园每年秋季招生一次,招收当年8月31日之前满三周岁的幼儿,一般只招收初始年级,中、大班是否招生要视幼儿园学位而定。

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等举办的幼儿园,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有条件的应向社会开放,优先招收附近居民适龄幼儿入园。

各街道办事处举办的中心幼儿园,村委会、居委会举办的幼儿园除招收本村、本居委会的适龄儿童外,有条件的应向社会开放,优先招收附近居民适龄幼儿入园。

小区配建幼儿园分批次招生和录取,信息登记平台需要相关资料(户口簿或居住证、房产证明、预防接种证等),幼儿园按照资料进行赋分分批次录取。有条件的应向社会开放,优先招收附近居民适龄幼儿入园。按照“由近及远、年龄由大到小”的原则接收附近居民适龄幼儿入园。

2.民办幼儿园招生条件及范围

民办幼儿园在区教育体育局、街道办事处统筹指导下,实施自主招生。

二、招生对象

幼儿园招收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3-6周岁幼儿入园。小班招生对象为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幼儿园优先满足3-6周岁幼儿入园需求,中、大班是否招生要视幼儿园学位而定。

三、招生基本程序

1.公示注册幼儿园信息。区教育体育局将辖区内所有登记注册的幼儿园名单、地址、报名咨询电话等基本信息向社会进行公示,方便家长在历城区人民政府网教育信息网页中随时查询。

2.发布幼儿园招生公告。各幼儿园招生前要将招生简章提前至少5个工作日公布于幼儿园官方网站、公众号或大门口醒目位置,并做好公告记录。

3.信息登记与材料审核。各级各类幼儿园可采用网上、邮箱、电话等方式进行登记报名。

4.办理入园手续。各幼儿园要根据招生公告要求,按照录取名单,通知家长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带幼儿到所报幼儿园办理入园手续。幼儿入园前应当按照国家卫生保健规定进行健康检查,家长需向幼儿园提交《入园查体合格证明》。合格者方可入园。除健康检查外,幼儿园不得对幼儿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者测查。

5.小区配建幼儿园招生视学位情况按照房产证(购房合同)、户籍和实际入住证明等条件分批次录取,幼儿园组织人员做好审核等工作。

四、有关要求

1.完善学前教育设施布局。充分挖掘潜力,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最大限度满足居民子女入园需求。

2.建立幼儿园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向社会公开幼儿园招生信息,明确招生时间、招生对象和入园办法,为家长提供入园指导服务,接受社会监督。

3.加强幼儿园招生监管。幼儿园要成立招生工作专班,园长为第一责任人,材料审核要流程化,明确各环节的责任人,避免一言堂,专班组长要对每个录取的生源进行审核并确认签字,严禁任何违规操作。招生工作专班的人员要有信息保密培训,严禁任何个人随意泄露信息。

4.科学招生。科学制订幼儿园招生方案,根据片区需求实际合理设定班额,现场提报材料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制定方案,避免聚集,提前组织演练。

5.材料整理。幼儿园要对招生所有材料备存,秋季开园前,区教育体育局将对各幼儿园的招生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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