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城区关于开展校园防欺凌专项督导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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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校园防欺凌专项督导的通知》相关要求,历城区4-5月份组织全区中小学责任督学开展了“校园防欺凌”入校专题督导工作,现将历城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督导开展情况
全区中小学责任督学围绕“校园防欺凌问题”,通过实地查看、审阅材料、听取汇报、随机座谈交流等方式,对全区中小学校进行了专项督导。经排查,历城区所有中小学均有效落实校园防欺凌相关工作,不存在校园欺凌问题。
(一)机制建立情况
全区所有中小学校建立健全校园防欺凌机制,制定了《校园欺凌防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学校校长任组长,副书记、副校长、心理健康教师、班主任等为成员的预防欺凌领导小组,落实岗位职责,强化责任分工,对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进行及时、科学、有效处置。定期召开相关会议,研判、交流工作信息,研究校园欺凌防治有关工作,制定校园欺凌防治应急预案,设置举报和咨询热线。建立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制度,把校园欺凌防治工作纳入依法治校的重要内容。校内一旦出现非法侵害现象,将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方案,做到不留安全死角,确保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禁止。
(二)教育引导情况
一是学校注重教育引导,结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思想实际,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强化校风校纪校规建设,引导学生养成良好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例如洪家楼第三小学通过专家讲座、主题班会、演讲、征文、制作悬挂宣传标语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定期开展“防范校园欺凌”的主题班会。例如部分学校班主任教师详细讲解校园欺凌典型事例,学生观看有关防范校园欺凌视频,学生通过视频画面和讲解,了解校园欺凌给同学们造成的伤害及其恶果,班主任进一步引导学生深刻了解校园暴力的危害,加强学生对校园欺凌的认识。三是各学校法治副校长为学生上预防学生欺凌的法治宣传课。结合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告知学生实施欺凌行为的严重后果;教育学生尊法守法,要懂得用法律为自己和他人保驾护航。四是将防欺凌专题培训纳入教师培训内容,有效落实家长培训、定期家访、社区教育等家校社协同防欺凌工作。例如历城职专把防欺凌专题培训纳入教师培训内容,学期初签订防欺凌致家长一封信,明确家长和学生的责任,每学期多次家长会,不定期的召开家委会会议。
(三)日常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摸底排查,各学校全面开展学生矛盾纠纷隐患排查,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对各种苗头性问题能及时处置,对个别品行不端的学生,采用教育与矫正相结合的方法开展帮扶工作。全面落实值班和巡查制度,对重点学生、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开展防治工作。二是加强心理干预,充分发挥各学校群体组织、心理咨询室和心理辅导教师的作用,对个别学生心理波动大、易发生心理疾病等特点,针对性开展心理干预,加强校园防控。三是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流动人口子女、困难家庭子女和残疾儿童、女童等的关爱和保护,摸清底细,建档造册;对各学校周边与各学校、教师和学生家长存在纠纷和积怨的人员、精神异常人员、有暴力倾向或过激行为人员等重点对象,进行排查,对属于校内人员的对象各学校落实专人加强管控,切实做好工作并逐一建档。四是加强宣传力度,例如学校充分利用电子屏幕、校园网、黑板报、橱窗、宣传语、广播等向师生、家长广泛开展校园反欺凌教育宣传活动,同时,下发家长一封信普及有关法制知识和典型案例,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于友善的要求和处理人际关系的基本准则。
(四)依规处置情况
明确各相关岗位人员职责,如教师密切关注学生动态,及时发现并报告欺凌迹象,安保人员加强巡逻和监控。各学校制定了详细的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在欺凌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理。建立了早期预警机制,通过师生观察、学生反馈等途径,尽早发现可能的欺凌行为。做到事中事后干预流程清晰明确,对于欺凌事件能做到及时制止、妥善处理、跟踪关怀。
二、存在问题
一是提高个别学校师生对校园欺凌的严重性的认识,加强防范意识,强化对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的专项培训,提高教师专业能力,有效避免欺凌事件发生。二是家校沟通机制需进一步加强,提高家长广泛参与度,进一步健全校园欺凌预防、应对和善后体系。
三、下一步措施
1.强化宣传教育,提高防欺凌意识。加强宣传力度,通过国旗下讲话、主题团队会、班会等方式,利用校园网、微信、广播、板报、墙报等阵地,普及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知识。定期邀请公安、司法等部门专家到校进行法制宣讲,帮助学生树立敬法守法和自我保护意识。鼓励学校开发校本教材,制作防校园欺凌PPT,丰富课堂教育形式。
2.加强协同配合,完善家校社共管机制。加强家长学校及家委会建设,指导家长科学理性地开展家庭教育。明确工作权责,重点关注和帮教行为不良学生。设立举报信箱、电话、网络、微信等平台,方便学生及时报告发生在校内外的欺凌事件。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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