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历城第二中学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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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切实保障师生的身心健康和学校财产安全,积极预防和有效处置校园意外事故,降低事故的危害程度,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工作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本应急处理预案。
一、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意见》精神,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方针,尽一切努力杜绝或减少校园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把师生生命及国家财产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并明确相关责任。
三、报告制度
发生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后,学校应当一经发现后立即向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要求和责任权限向学校驻地政府司法治安、医疗急救、保险等部门报告。
四、可能引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主要原因
1.在学校组织的正常教育教学活动中教育和管理学生不到位或者学生不服从管理和违反学校相关制度及规定;
2.学校使用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
3.对个别学生缺乏必要的心理疏导,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学生教育管理不到位出现校园欺凌问题;
5.学校安保工作出现疏漏,外来不法人员进入校园;
五、预防办法
1.运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各年级部领导和班主任负责)。
2.加强对教师进行师德规范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各年级部负责)。
3.加强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以及场地、房屋和设备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总务处负责)。
4.落实一岗双责和安全责任制。学校应当按照学校安全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将学校安全工作层级分解,岗位到人,确保在校学生人身安全(各级部、办公室、总务处负责)。
六、处理程序
1.及时救助:选择合适的交通工具或拨打120急救,以最快的速度把受伤学生送往医院救治。由当事班主任、任课教师和级部分管领导共同陪同前往。
2.告知情况:
(1)事件发生后,班主任、任课教师和级部分管领导要在积极救助的同时及时通知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
(2)事件发生后,当事班主任、任课教师和级部领导要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学校领导及时向教育局汇报。
3.处理解决:轻微事故由年级分管领导、班主任成立处理小组,处理情况及时上报学校;重大事故立即由学校事故处理小组对事故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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