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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历城区董家中心中学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济南市历城区董家中心中学
2026-09-03

济南市历城区董家中心中学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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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学科课堂教学安全管理,确保学校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学科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一、按时上下课,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开,不拖堂,如不按时到岗、提前下课以及上课时教师无故离开教室(或活动场所)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教师负全部责任。

二、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坚持按课表上课,未经教导处同意,不准私自调课。

三、循循善诱,不讽刺挖苦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尊重学生人格。

四、在课堂教学中,任课教师要落实点名制度,对缺席的同学要查明去向,并及时向班主任老师通报,安全工作实行任课教师包课堂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五、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到专用教室上课或室外课,要求学生排队前往,班主任教师必须亲自将学生送到上课地点,下课后由任课教师将学生送回到教室交给班主任教师。任课教师必须在上课前对器材及设施进行安全         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禁止使用。

六、教学中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严格执行学校提出的首遇责任制,即谁发现、谁教育、谁处理、谁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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