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历城区洪家楼第三小学体育课安全管理制度
字号:
大 中 小



外堂课包括需到操场上课的体育课和到功能室上课的课程。
1.学生到专用教室上课应提前做好准备,需在候课铃响前排队带到相应的功能室门口,任课教师在上课铃响前组织学生进入各功能室。体育课可直接在操场体育老师指定地点集合。排队行进间不大声喧哗,做到安静有序去上课。
2.任课教师侯课铃响时必须抵达上课地点,确保上课铃响后准时上课。先清点人数,课代表报告因病、事请假的学生及去向,并出具由班主任签字的请假学生名单。特殊情况需及时联系班主任,落实去向。
3.在功能室上课的教师需按时填写使用记录,维护功能室的卫生,要求学生遵守功能室制度,严禁学生携带危险物品及与教学无关的器材。
4.外堂课教学过程必须执行课时计划,向学生宣布本堂课的教学目标和任务,要关心全体学生,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教学过程中教师应时刻保证学生的安全,及时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随时有效地处理突发事件。体育课每节课必须有准备活动,有新授课,有技能训练,有放松活动。学生自由活动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5.教师在上课过程中不得中途离开学生,要时刻关注学生的活动状态,规定好活动范围(老师的视力监控范围内),不得让学生在课内时间离开上课场地,回教室或离开监控范围。
6.下课前必须集合学生,教师点名查人,等待下课铃响后方可允许学生离开上课地点。若发现学生有强烈的不良反应,要及时通知家长、班主任。
7.第二节课后的眼保健操,要在外堂课场地完成后有序回到教室。
8.鉴于学校的活动场地有限,体育以外的其他学科尽量在室内开展教学活动,如有特殊情况需在室外上课,需报请教导处批准。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