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历城区张马屯小学无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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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95号)第五十条规定,“县(市、区)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对上下学道路符合客车安全通行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应当组织教育、公安、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开通学生周末上下学接送班车”。
济南市历城区张马屯为城市义务教育学校,非寄宿制;学生均就近入学,未配备校车,未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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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根据《山东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95号)第五十条规定,“县(市、区)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对上下学道路符合客车安全通行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应当组织教育、公安、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开通学生周末上下学接送班车”。
济南市历城区张马屯为城市义务教育学校,非寄宿制;学生均就近入学,未配备校车,未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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