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济南市历城区民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区管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的通知》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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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制度改为年度工作报告制度,是创新社会组织管理制度的重要举措。2020年山东省民政厅在全国率先出台《山东省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规范全省社会组织年度报告工作、创新社会组织监管方式作出制度性安排。每年度省、市民政部门对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进行安排部署。为扎实做好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工作,历城区民政局对区管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进行安排,以促进辖区管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二、决策依据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山东省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管理办法(试行)》《济南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慈善组织2023年度年报工作的通知》
三、出台目的
为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保障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对区管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工作进行具体安排,指导辖区区管社会组织按时参加年度工作报告,提高社会组织规范管理工作水平。
四、重要举措
方案内容包括对区管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的对象、时限、方式、内容、程序、注意事项和监督检查及法律责任。
一是明确年度工作报告对象。方案明确报告对象为2023年6月30日前在区民政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登记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是明确年度工作报告时限。年度工作报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4 年5月31日。
三是明确年度工作报告的具体方式。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实行网上填报、公开和存档,不需向年报管理机关提交纸质材料。年报管理机关不作结论,不加盖戳记。对实行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管理的社会组织,在向年报管理机关报告的同时,需将年度工作报告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
四是明确年度工作报告的内容。具体包括4项内容:年度工作报告、党的建设情况、财务工作报告、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信息。
五是明确年度工作报告的程序。年度工作报告的流程包括3个方面:即网上填报、上传附件、信息公开。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通过年报系统报送的年度工作报告,将在“济南民政”官网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六是明确年度工作报告的注意事项。社会组织应当如实、准确填写报告内容,自行承担填报责任。登记管理机关通过信息平台向申报人反馈填报情况,申报人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补充或者修改报告并重新提交。报告一经公示,除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得修改。
七是明确监督检查和相关法律责任。年报管理机关对社会组织在年度工作报告存在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其列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开。任何组织和个人对社会组织的年度工作报告有异议的,可向年报管理机关进行举报。年报管理机关对社会组织提交的年度工作报告按不少于5%的比例进行抽查监督。
五、年度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
年度工作报告按照年报系统填报内容和格式填报,主要包括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情况,登记事项变动和履行登记手续情况,按照章程开展活动以及举办论坛、讲坛、讲座、年会、报告会、研讨会等活动情况,负责人、理事、工作人员及其变动情况,机构设置和变动情况,财务状况、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接受境内外捐赠、提供资助等情况,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命名活动情况,履行社会责任、受到表彰奖励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党的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党组织建立情况、党员基本数据和党建工作总结等内容。需按当前情况逐项填报,填报时应注意社会组织人员总数、党员人数、组织关系人数等内容之间的逻辑关系。未建立党组织的,需填报党建工作指导员。党建工作总结应包括2023年度按照党内规章制度开展“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党员教育管理等活动的内容。
六、年度工作报告管理机关
区管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的主管部门为历城区民政局,咨询电话是0531-88161213。年报系统技术咨询电话是0531-86913826。
七、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济南市历城区民政局社会管理科
办事地址:华信路13-2号
具体联系人:商洁
咨询电话:0531-8816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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