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济南市历城区民政局关于“婚育户”服务一件事联办工作实施方案》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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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的具体行动,打通了部门间的壁垒,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使群众省时、省力、省心。
二、决策依据
《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
三、出台目的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群众一次办好“一件事”为标准,通过整合部门资源、提高数据应用、精简办事材料、优化审批流程、同步共享数据等措施,将内地居民结婚登记预约、户口登记婚姻状况项目变更、夫妻投靠类户口迁移、生育登记申请等相关政务服务事项全链条集成办理,进一步提高群众办事的体验感和获得感。
四、重要举措
区民政局负责“婚育户”一件事集成服务工作的统筹协调,制定工作方案,统一规范流程,协调解决有关难点问题。相关部门要根据部门职责,做好政策、业务、系统、数据支持和保障,全力保障各工作环节衔接,推进各项任务规范高效实施。公安户籍、卫生健康部门要强化协同配合、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在办事场所发放明白纸、公告栏中展示户口登记和生育登记办理政策规范等方式,广泛宣传“婚育户”一件事相关政策规定,耐心准确解答群众咨询,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五、受理条件
1.双方中有一方为历城区常住户口的,可以到历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均非历城区常住户口、但一方居住地在历城区的,可以预约后到历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2.现役军人由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非军人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3.在一方经常居住地跨设区市或跨省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除上述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
六、职责分工
依托山东省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对同时提交了户口登记婚姻状况项目变更、夫妻投靠类户口迁移、生育登记办理申请的当事人,通过山东省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录入相关申请。结婚登记办结当天,通过信息系统分别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居住地卫生健康部门推送申请信息。相关派出所、乡镇(街道)卫生健康服务机构及时受理并在法定期限内办结,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主动告知申请人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七、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历城区民政局
办事地址:历城区文苑街1500号(历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具体联系人:张苗苗
咨询电话:0531-88035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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