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济南市历城区民政局关于孤困儿童保障“一件事”实施方案》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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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为充分发挥民政部门主动靠前救助帮扶的作用,找准民生政策与群众诉求的契合点,提高便民服务水平。优化服务流程、简化办理手续,让孤困儿童及其家庭能够更加便捷地获得所需要的帮助,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孤困儿童都能及时纳入保障范围。
二、决策依据
《济南市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和关爱服务工作指引》(济民函〔2022〕45号)
三、出台目的
印发《孤困儿童保障“一件事”实施方案》的主要目的是提升孤困儿童保障工作的透明度和效率,公开孤困儿童保障一件事具体事项,明确服务对象、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渠道及办事流程。确保孤困儿童及其监护人能够清晰了解各项保障措施的具体操作步骤,使孤困儿童能够更便捷地享受到政策带来的福利。
四、重要举措
(一)完善发现机制。依托上级孤困儿童信息数据比对系统,完善了“信息整合+智能匹配+疑点发现+入户校实+精准保障”工作闭环。通过信息化手段,主动落实疑似儿童,确保应保尽保,不漏一人。
(二)优化服务流程。明确办理时限,实施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服务模式,设立标准化服务窗口,解决办事过程中遇到的操作、流程等问题,指导办事群众填写《申请表》等材料,提高办事效率,方便不同需求的孤困儿童家庭。
(三)加大宣传力度。拓宽宣传渠道,采取网络、公益广告、手机APP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孤困儿童救助帮扶政策内容、流程、成效等。提高群众对社会救助政策的知晓度、满意度,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五、受理条件
适用于历城区户籍符合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保障政策的儿童。
1.孤儿: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2.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的儿童。
3.重点困境儿童: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经济困难(指纳入低保家庭)无法履行抚养义务的儿童;经诊断身体重残、患重病或罕见病需要长期治疗的贫困家庭(指低保家庭)的儿童。
六、职责分工
区民政局负责孤儿救助资格认定、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资格认定、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的给付。
七、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历城区民政局
办事地址:历城区华信路13-2号
具体联系人:韩琳
咨询电话:0531-8816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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