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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机构遴选的通知
113701120042034625/2024-6557261
区民政局
2024-03-22

关于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机构遴选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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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济南市民政局《关于转发<关于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扎实开展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现组织开展提供服务的养老机构遴选工作。

一、遴选要求

在历城区民政局备案的养老机构,应满足建筑、消防、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特种设备等法律法规要求,并具有收住完全失能老年人的服务条件;民办养老机构要参与济南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且在有效期内的评定等级为三星级及以上。有意愿参与收住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机构须仔细阅读《关于转发<关于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文件,了解服务机构要求、收费标准、工作流程等相关信息。

二、遴选材料

(一)养老机构基本情况介绍,包括机构性质、地址、运营方式、床位数、服务团队、医疗服务方式、取得的相关资质等内容,并配有2-3张机构整体及入住房间照片。

(二)服务机构相关资质证明,包括法人登记证书、备案、消防、食品安全、医疗卫生、服务团队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复印件并盖章)。

三、遴选流程

有意愿参与收住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机构于2024年3月27日前将遴选材料 (1份纸质版并盖章)交至历城区民政局养老服务科(华信路13-2号206室),电子版报邮箱:jnslcqmzjylb@jn.shandong.cn。2024年3月29日将在历城区政府网站公布服务机构遴选结果。

附件:济南市民政局关于转发《关于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pdf




 

 

济南市历城区民政局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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