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历城区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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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粮主体自报告。各街道办事处要结合当地实际,指导辖区内各类种粮主体据实自报告小麦种植面积。要统筹考虑外出务工人员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规定时限,切实做到应报尽报,防止漏报现象,对因宣传不到位造成大面积漏报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各类种粮主体对自报告面积负责,规定时限内由于个人原因导致漏报的,视为自动放弃。种粮主体虚报面积的,经核实后要扣除虚报面积,情节严重的取消当年补贴资格。
二、村初核。村委会负责对种粮主体申报的小麦种植面积进行核实,包括:申报人、地块位置、实际种植面积等。核实无误后,由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上报街道办事处。针对今年我区晚播小麦面积较大、出苗情况不均衡的实际,要积极稳妥推进面积核定工作,确保不漏报、不虚报。
三、街道办事处审核。街道办事处组织对各村上报核定面积时的小麦种植面积进行审核,并进行实地抽查。审核无误后报区农业农村局汇总。街道办事处对补贴对象、种植面积、补贴金额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四、街道办事处、村两级公示。严格落实“两级公示”制度,公示责任主体为街道办事处。由街道办事处到各村公示分户小麦种植面积、监督举报电话等事项,公示期不少于5天;在街道办事处驻地公示各村小麦种植面积、监督举报电话等事项,公示期不少于5天。街道办事处负责收集、保存两级公示影像资料,并于公示结束后报区农业农村局审查备案。公示无误后,负责将农户补贴信息录入到齐鲁惠民“一本通”系统。
五、街道办事处行文上报。街道办事处两级公示无异议、到户清册与齐鲁惠民“一本通”系统数据核对无误后,将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报告以正式文件分别报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
六、区农业农村局复核。区农业农村局对街道办事处提报的补贴信息进行复核,复核内容主要包括:资料是否齐全、流程是否完备、档案是否规范等。复核无误后,及时向区财政局提供补贴对象的个人信息、种植面积等材料,并与区财政局联合行文,将有关信息报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对补贴档案的完整性、申报程序的完备性负责。
七、区财政局发放补贴。区财政局根据农业农村局的复核结果,按照每亩不低于134元的标准,于省财政厅通过粮食风险基金专户把资金拨付市县农发行后,及时将补贴资金通过财政惠民补贴“一本通”发放到种粮主体。对发放过程中,因最终核实的2022年小麦种植面积超出2021年实际补贴小麦种植面积,导致按134元的亩均最低标准落实仍存在资金缺口的,由区财政先行垫付,省财政于下一年度清算补齐。以前年度结转资金要与当年预算资金统筹使用,加快消化补贴结转资金。
八、区级汇总上报。区农业农村局将会同区财政局及时汇总整理核定的2022年度小麦种植面积、补贴资金发放、区级财政垫付等情况,于省财政厅通过粮食风险基金专户把资金拨付到区农发行后25日以内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备案。
九、时间节点安排
因上级文件未明确资金下达时间,为便于各街道同步开展工作,暂按照以下时间节点进行。
1、街道办事处开会部署、宣传发动、种粮主体自报告与村委会初核:2022年3月10日前完成。
2、街道办事处审核、汇总、两级公示:2022年3月25日前完成。
3、街道办事处将农户补贴数据信息准确录入齐鲁惠民“一本通”系统:2022年3月31日前完成。
4、街道办事处正式行文报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同时报工作档案以备复核查阅):2022年4月10日前完成。
5、区农业农村局对各街道工作档案资料、工作流程和系统数据进行复核、提交:2022年4月10日前完成。
区农业农村局监督电话:0531-88013949
联系人:朱玉芳 商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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