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历城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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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历城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济历城农字〔2021〕32号
根据《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鲁农科教字〔2021〕13号)和《济南市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济农农字〔2021〕 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 展格局,围绕“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按照“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原则,突出抓重点、抓要害、 抓落实,优化课程设置,创新培训方式,分层分类施教,推进技能培训、提升能力与延伸服务衔接,统筹实施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能力提升、种养加能手技能培训、农村创新创业者培养、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培育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示范培训等行动,加速培育壮大适应产业发展、乡村建设急需的高素质农民队伍,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高素质农民培育是一项公益性、基础性、长期性的事业,要坚持政府主导,加强统筹协调,加大支持力度,改善培育条件,营造良好氛围。
尊重农民意愿。要坚持农民的主体地位,充分听取农民意见,尊重农民意愿,通过提升培训质量和宣传引导,调动农民参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变“要我学”为“我要学”。
立足产业培育。立足农业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和优势产业发展实际,根据产业发展水平和培育对象特点,分类分产业分层次开展培育,强化培育的针对性。
突出培育重点。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为对象,以草莓和农机手等特色产业为重点领域,以教育培训为重点环节,把高素质农民培养成建设现代农业的主导力量。
(三)主要任务
围绕保供、衔接、建设、要害、改革等重点任务,以家庭农 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为重点,加快培养各类乡村振兴带头人。主要任务如下:
完善培育制度体系。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完善高素质农民培育制度体系,通过教育培训提高职业农民综合素质和生产经营水平,通过规范管理引导农民走上职业化发展道路,通过政策支持提高职业农民自我发展能力。
建立健全培育机制。建立健全培训机构、实训基地、农民田间学校的准入标准,加快建立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区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科、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农业科研院所、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以及其他各类市场主体多方参与、适度竞争的多元培育机制。
构建职业农民队伍。强化高素质农民培育示范作用,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育工程和现代农村农业人才培养计划为引领,加快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高素质新型职业农民。
二、培育任务和补助标准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培育对象年龄不超过60周岁(出生于1961之后,不包括1961年),具有一定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种植大户、养殖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机操作能手、农民合作社骨干和农业企业负责人。按照项目要求具体实施好技能培训、信息化管理和跟踪服务工作。
(二)补助标准及资金
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任务为85人,项目资金26万元。
三、实施内容
(一)遴选培育对象。开展培训需求或专题调研,严格按照项目要求确定的条件标准遴选确定培育对象。优先培育真正从事农业生产、迫切需要提升素质和生产技能的农民,严格身份审核、登记造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可通过个人申请、农业经营主体和培训单位联合推荐或区、街道农业行政主管等部门推荐等方式,登录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www.ngx.net.cn)“农民教育培训申报系统”或“云上智农”手机APP报名,也可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或培训机构咨询报名。
(二)明确培训要求。按照省市培训规范要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项目分生产经营管理、实际操作技能和后续跟踪服务三个阶段进行,其中生产经营管理阶段培训主要集中在市培训机构,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实际操作技能阶段培训由区农业农村局科教科自行组织,培训时间不少于50学时;后续跟踪服务由区农业农村局科教科自行组织。
(三)选聘优秀师资。根据培训需要选聘一批具有理论知识深厚,实践经验丰富、了解农民技术需求的省市区农业专家纳入师资库,建立科学的资源配置和管理机制,对入库师资实行考核评价和动态管理,及时清退不合格师资。要加强师资培训和培训规范以及教材建设,提高师资水平。推出一批精品课和精品教材,根据产业发展需要,选编通俗易懂、针对性强的培训教材,免费发放给参训农民。
(四)加强农民田间学校和实训基地建设。依托现代农业园区、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等,认定挂牌“历城区新型职业农民田间学校”、“历城区新型职业农民实训基地”,方便农民就近参加培训,提高培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培训需要安排现场培训和实践操作,使实训基地成为农民实践实习和职业农民培育的有效平台和载体,在产业链上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五)创新培育方式。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线上线下融合发展,鼓励开展农民在线学习、在线服务试点。依托“云上智农”APP、“农业农村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报系统”、“农技汇”APP等平台,通过信息化手段推动小农户衔接现代农业,提升农民信息化应用水平。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优化组合集中学习、线上学习、实习实训、案例观摩交流等培训方式,增强培训有效性。支持在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中,开展“师傅带徒”探索试点以产业发展为立足点,提高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和规范性。
(六)强化管理与政策扶持。坚持政府主导、农民自愿的原则,组织有意愿、有需求的高素质农民参加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建立农民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和职业农民档案,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信息化管理。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的政策扶持力度,组织有意愿、有需求的高素质农民参加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在教育培训、土地流转、生产补贴、金融信贷、农业保险等方面政策优先向高素质新型职业农民倾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培训管理。要高度重视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已经纳入乡村振兴主要考核指标进行考核。区农业农村局是全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主管和实施主体,具体承担学员遴选、教育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后续跟踪服务等工作。成立培育工作领导小组。今年所有培训班、培训学员、教师课程安排均实现上线可查。要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将农民教育培训与党史学习教育有机结合,教育引导农民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二)规范使用资金。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授课人员的讲课费、食宿费、交通费,学员的食宿费、误餐交通补助,实习实训、观摩交流、培训场所租用、培训资料和耗材购置、培训证书印制、组织招生、职业技能鉴定、跟踪服务、信息化手段利用等方面的支出,生产管理集中培训期间的学员、保险、药品,实训基地购买农药、实践实习工具、试验设施装备等物资支出,以及认定和鉴定费、考评费疫情期间防疫物品等支出。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监管机制,对于挤占挪用、骗取套取补助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纠正并对相关单位和人员按规定严肃处理。
(三)加强考核管理。将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层负责,全面推行绩效管理,区农业农村局要对培训机构和培训师资分层进行绩效考核,重点考核培育任务成效、职业技能鉴定、信息化建设、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
(四)做好宣传总结。加大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宣传力度,让广大老百姓明白其重要意义和巨大作用,努力营造高素质农民培育的良好氛围。尤其要注重典型事迹的宣传推广,在全区范围内发挥好示范引导作用,调动农民学习技能、创业增收的积极性。并充分利用大型网站、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增强宣传效果,营造有利于高素质新型职业农民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历城区高素质农民培育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济南市历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22日
附件:
历城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 长:李金国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段振国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宗泉 区财政局局长
成 员:杨杰林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李英军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程永年 区财源保障中心副主任
吴俊良 区科技局副局长
王 燕 区农业农村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李树青 区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科
王红梅 区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王燕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该成员单位的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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