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指南】历城区动物疫病强制扑杀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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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财预〔2015〕230号)、《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山东省2021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鲁农计财字〔2021〕26号)。
二、申请指南
1.补贴对象:主要用于国家在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过程中,对被依法强制扑杀动物的所有者给予补助。
2.补贴范围:纳入强制扑杀中央财政补助范围的疫病种类包括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H7N9流感、小反刍兽疫、布病、结核病、马鼻疽和马传贫等。
3.补贴标准:按照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7]35号)文件执行,扑杀补助平均测算标准为禽15元/羽、猪800元/头、奶牛6000元/头、肉牛3000元/头、羊500元/只、马12000元/匹,其他畜禽补助测算标准参照执行。
4.申请程序:区政府颁布《强制扑杀令》,确定为强制扑杀范围内的动物疫病,经过强制扑杀并委托具有资质的无害化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区农业农村局统一汇总全区强制扑杀畜禽信息,联合财务部门逐级上报。待各级资金下达后,经区级财政批准,由财政部门发放相应补贴。
5.申请材料:养殖者提交强制扑杀畜禽的品种、数量、时间、地点等证明材料。
6.办理时限:20天
咨询和监督电话:0531-88115186
受理单位:历城区农业农村局畜牧质量监管科
三、补贴结果
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有关养殖场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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