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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历城区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贴发放 申请指南
11370112004203091E/2026-6709058
区农业农村局
2026-02-27

历城区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贴发放 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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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依据

《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农牧发〔2020〕6号)、《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鲁牧计财发〔2020〕20号)《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济政办字[2025]12

二、补贴指南

补贴对象:按照“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对病死畜禽收集、转运、无害化处理等环节的实施者予以补助。

补贴范围: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毛皮动物胴体,屠宰环节法定不可食用动物产品及病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补助全覆盖。

补贴标准:按照《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济政办字[2025]12)要求,对集中专业无害化处理的养殖环节病死猪实行差异化补助,其中,病死猪体长小于30厘米的补助45元/头,体长大于30厘米(含)小于70厘米的补助60元/头,体长70厘米(含)以上的补助 80元/头。牛、羊、马、禽、兔等其他病死畜禽按照重量补助2200元/吨;毛皮动物体、屠宰环节法定不可食用动物产品及病害动物产品等按照重量补助1600元/吨。

三、申请程序

病死畜禽收集、转运、无害化处理等环节的实施者向区农业农村局提交申请,区农业农村局统一汇总全区无害化处理的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毛皮动物胴体,屠宰环节法定不可食用动物产品及病害动物产品信息,待各级资金下达后,经区财政批准,由区农业农村局发放相应补贴。

咨询电话:0531-88115190

受理单位:历城区农业农村局

四、补贴结果

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对病死畜禽收集、转运、无害化处理等环节的实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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