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历城区2024年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贴发放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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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依据
《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农牧发〔2020〕6号)、《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鲁牧计财发〔2020〕20号)、《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工作的通知》(济政办[2017]78号)。
二、补贴指南
补贴对象:按照“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对病死畜禽收集、转运、无害化处理等环节的实施者予以补助。
补贴范围: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毛皮动物胴体,屠宰环节法定不可食用动物产品及病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补助全覆盖。
补贴标准: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按照每个猪单位80元标准予以补贴【按照《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工作的通知》(济政办字[2017]78文)要求,1头牛折算5个猪单位,1匹马属动物折算5个猪单位,1只羊折算为1个猪单位】。其他病死畜禽(含禽、兔等)按照每吨2200元补贴;毛皮动物胴体、屠宰环节法定不可食用动物产品及病害动物产品等按照每吨1600元补贴。
三、申请程序
病死畜禽收集、转运、无害化处理等环节的实施者向区农业农村局提交申请,区农业农村局统一汇总全区无害化处理的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毛皮动物胴体,屠宰环节法定不可食用动物产品及病害动物产品信息,待各级资金下达后,经区财政批准,由区农业农村局发放相应补贴。
四、补贴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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