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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历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04346号“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和激励保障的建议”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7-30

代表提案者

王正明

会议届次

济南市历城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和激励保障的建议的提案

建议提案编号

104346

承办单位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办理方式

承办

答复时间

2025-04-16

答复内容

王正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和激励保障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提案中与人社领域相关的内容答复如下:

一、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与专业技术职称的对应关系

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是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专业资格证书,旨在规范社会工作行为的从业标准,提升社会工作者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社会工作职业资格分为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和高级社会工作师三个级别。根据《关于调整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23〕11号)中相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关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符合相应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可视同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和高级社会工作师分别对应初级职称、中级职称和高级职称。

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自主权

《关于优化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人社发〔2020〕15号)文件规定:“落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自主权,

在岗位管理政策框架下,聚焦事业单位主责主业,合理确定主体岗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由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自主确定是否分设主辅系列,自主确定为主的专业技术系列(专业)数量”。根据此文件规定,区属相关事业单位可根据本单位承担的社会服务职能,自主确定是否设置社会工作者专业技术岗位。


济南市历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