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照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构建历城区和谐劳动关系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好!衷心感谢您对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关切以及提出的宝贵建议。提案中关于完善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优化基层治理效能的建议,对我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经认真研究,我局结合工作实际,重点从打造多维体系、突出源头预防、强化联动衔接方面推进落实。
一、已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打造多维化解体系,构建劳动关系“保护网”。充分发挥协商、调解在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创新建立“仲裁机构+街道调解中心+云调解”多维矛盾纠纷化解体系。一是搭建劳动纠纷化解“新平台”。充分整合矛盾纠纷调处资源,突出“业务中心、指导中心”职能,成立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搭建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
解、法律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多元矛盾化解平台,邀
请15家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入驻,拥有调解员49名,专职仲裁员
8名、兼职仲裁员2名,显著提升劳动争议调处化解能力。二是建立“标准化”基层调解组织。打造家门口的“解忧杂货铺”,加强14个街道调解中心的硬件、队伍、效能建设。按照“六规范五上墙”要求,公示调解制度规范,组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库、专家库,完善专业专职专岗调解人员的配置,保障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力量。大力培育金牌调解组织,在“劳动关系和谐同行三年计划”中培育1家国家级标准化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获人社部表彰,发挥先进辐射作用,以点带面推动全区调解组织整体水平提升。三是创新“云调解”模式。积极开展线上平台的推广和应用,规范“互联网+”调解工作流程。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对网上调解申请进行审核,根据所属街道进行线上流转,指定专人动态跟踪案件办理情况,并进行电话提醒,让劳动者足不出户解决纠纷,为异地劳动争议化解提供了便利,节约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二)突出源头预防,实现“抓前端、治未病”。整合多元力量,把问题和矛盾化解在源头。一是强化劳动人事争议预防指导。组建“历调立和”劳动法律法规宣讲团、青年仲裁员志愿服务队,通过进街道、进园区、进企业活动,提供劳动法律法规宣讲、培训、咨询等服务,做到在调解中普法,在普法中结案。制定《中小微企业用工指南》,解答84个常见劳动用工管理实务问题,推动企业完善劳动管理制度、建立内部申诉和协商回应制度,引导劳动者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加强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向涉仲裁案件用人单位发出“仲裁建议书”9份。其中,向新就业群体用工平台企业上海某公司发出《仲裁建议书》,引导企业按照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三指引一指南”规定,依法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二是突出风险监测预警。统筹处理“仲裁立案咨询受理、劳动监察投诉举报线索、12345热线、信访、舆情等信息,监测劳动人事争议风险。聚焦重要时间节点,围绕多发劳动人事争议类型,强化监测预警,建立风险台账,制定应对预案。三是推动矛盾隐患排查化解。以争议多发街道、工业园区和争议多发行业等生产经营困难企业为重点,加强隐患排查,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前介入协商调解,妥善化解劳动纠纷风险隐患。
(三)强化联动衔接,共解劳动争议调处“方程式”。针对不同性质的劳动人事争议,发挥多方联动关键作用,提高争议化解质效。一是委托调解流转。在全市率先开展劳动争议案件委托调解流转制度,由区总工会选派专业律师组成调解员团队协同仲裁院进行劳动争议案前调解,为劳动者提供专业、及时、公正的法律援助和面对面调解服务。二是实行仲裁监察联动。建立“仲裁+监察”案前联合调解工作小组,将行政手段与司法程序结合。调解工作小组结合劳动者陈述的案件事实和提供的证据材料,组织劳动仲裁和劳动监察工作人员对案件事实的调查研究,对案件进行集中研判,形成多元化的争议解决和案件维权建议。三是裁审常态化衔接。对仲裁审理过程中筛选出的复杂、疑难案件,特邀区法院法官提前了解案情并介入劳动争议案件调解,对于部分经过仲裁程序进入法院的案件,仲裁员延伸调解触角,与法官共同形成劳动纠纷化解合力。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完善争议预防长效机制。引导企业通过内部协商化解争议,降低纠纷成案率,优化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扩大政策宣传覆盖面,助力自查自纠。
二是优化多元化解联动衔接。深化“工会+仲裁+司法”协同机制,扩大委托调解案件范围,缩短争议处置周期,推动街道调解组织与行业协会联动,建立“属地+行业”双轨调解模式,完善风险预警信息共享平台,强化跨部门数据互通,提升风险研判精准度。
三是强化基层服务能力。督促街道调解员提升业务能力,提升基层纠纷调处专业化水平,必要时提供上门调解服务,定期推送典型案例及风险提示,增强企业自主预防能力。
我局将持续深化劳动争议源头治理和多元化解机制建设,进一步提高企业防范化解纠纷意识,凝聚部门协同合力,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感谢您对人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济南市历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