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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20.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商业综合保险补贴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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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5-10-30

20.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商业综合保险补贴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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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

二、受理条件

1.机构范围。济南市行政区域内,已进行工商登记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以及从事家政服务业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证照)经营范围中以家庭服务为对象,向家庭提供各类劳务,经营主业为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照料服务、病患陪护服务或残疾人托养服务等服务事项的企业或单位。

2.人员范围。与符合上述条件的家政服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含三方协议)的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不包括管理人员),年龄在16至60周岁。

三、申请材料

1. 《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申领表》(可从“济南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官网下载);

2. 家政服务机构与从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含三方协议)(可从“济南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官网下载);

3. 商业保险机构出具的商业综合保险费收费发票和被保险人名单复印件。

四、办理程序

1.申请。符合申领条件的家政服务机构,可携带申请材料向工商注册登记地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也可通过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ggjyrc.hrss.shandong.gov.cn/sdjyweb/index.action)/单位登录,选择工商注册登记地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线上申请。

2.审核。线下(现场)申请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接到申报材料后,按照市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商业综合保险经办机构服务协议的规定,由商业综合保险经办机构对申报家政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的相关参保信息进行查询和核实。线上申请的,自行将申请材料电子文档、扫描件(或资料照片)作为附件上传申报平台,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由外网申报平台自动导入的申请材料受理审核。

3.公示。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确认后对家政服务机构申领从业人员商业综合保险补贴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4.资金发放。公示无异议后,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各家政服务机构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五、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1.现场办理: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家政服务机构工商注册登记地)。

2.网上办理: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山东政务服务网。

六、完成时限

网上办理:即时受理; 

现场办理:即时受理;

(材料齐全、信息准确、符合申请条件,在工作日即时受理,不含确认审核、公示、资金拨付等环节)。

七、网办渠道

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ggjyrc.hrss.shandong.gov.cn/sdjyweb/index.action)/单位登录,选择工商注册登记地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线上申请。

八、办理机构及咨询电话

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531-66899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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