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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历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区十九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60060号“关于深挖历城区特色农业优势 打造‘药食同源’产业示范区”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06-24

代表提案者

张军娟

会议届次

济南市历城区第十九届人大六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深挖历城区特色农业优势 打造“药食同源”产业示范区的建议

建议提案编号

20260060

承办单位

区市场监管局

办理方式

会办

答复时间

2026-05-26

答复内容

张军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深挖历城区特色农业优势 打造‘药食同源’产业示范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有关工作情况

为培育辖区药食同源特色食品产业,丰富历城特色食品矩阵,区市场监管局坚持正向引导、精准赋能,鼓励企业依照国家药食同源目录,立足辖区食品产业发展实际,结合现代食品加工工艺,主动迎合市场发展需求,在饮料、代用茶、方便食品等领域研发历城特色新型食品。积极回应企业诉求,解答企业在以药食同源为原料生产食品方面的困惑、问题,在工艺流程、食品原料、产品标签、线上销售等方面给予提前介入、全面指导,使企业提前规避经营风险。在鼓励创新研发的同时,严守食品安全底线,规范产业发展秩序,督促企业严格选用国家目录内合规原料,严禁通过食品标签、广告等宣传疗效、保健功能,确保新品研发、生产上市全程合法合规,保障食品安全与消费者权益。

依据相关规定,仅收录于国家药食同源物质目录内的品种,可作为普通食品原料生产、流通与食用。目录外的中药材,一般不建议用作普通食品原料。同一品类原料,若按食品管理,需严格遵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若作为药品使用,则要符合《中国药典》要求。两类标准在农残、重金属、有效成分及生产规范上均存在差异,适用体系各不相同。此外,普通食品不可宣称防病、治病相关功效,因此该类原料也不支持食品、药品属性双重标注。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强化政策引导,助推产业创新发展。持续立足辖区产业基础,围绕饮料、代用茶、方便食品等重点品类,引导企业依托国家药食同源目录开展新品研发。结合市场趋势与现代加工技术,深挖本土特色,不断丰富历城特色食品品类,做大做强药食同源特色食品产业。

二是优化服务指导,靠前化解经营难题。常态化对接辖区食品生产企业,针对原料选用、生产工艺、标签标识、线上销售等关键环节开展精准帮扶。及时答疑解惑、靠前指导服务,帮助企业厘清标准要求,从源头规避生产经营风险,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三是严守监管底线,规范行业经营秩序。严格落实药食同源相关管理规定,督促企业规范选用目录内合规原料,区分食品、药品两套质量标准,依规开展生产加工。紧盯产品标签、宣传广告等重点环节,严查虚假宣称疗效、保健功能及双重属性标注等违规行为。

四是加大监管排查,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坚持创新发展与安全监管并重,加大日常巡查与抽检力度,对药食同源类食品生产、销售全流程强化监管。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保障产品质量安全,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感谢您的建议,也希望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济南市历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