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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因经营异常名录进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信用修复
11370112MB2803691Q/2024-6536703
区市场监管局
2024-01-22

因经营异常名录进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信用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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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因经营异常名录进入严重违法失信的相关规定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

当事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之日起满三年的,由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移出,停止公示相关信息,并解除相关管理措施。依照法律法规实施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限制从业等措施超过三年的,按照实际限制期限执行。(《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当事人实施下列管理措施:

(一)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在审查行政许可、资质、资格、委托承担政府采购项目、工程招投标时作为重要考量因素;

(二)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提高检查频次,依法严格监管;

(三)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四)不予授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荣誉称号等表彰奖励;

(五)法律、行政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规定的其他管理措施。(《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先别急,市场监管君告诉您一个好消息:山东省市场监管部门深化“一次办好”改革,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探索、建立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用修复机制,如果属于以下情形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可以申请信用修复的。


二、可以申请信用修复的情形

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有下列四种情形之一,没有其他黑名单记录且不在经营异常名录里的,可申请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一)企业因未在规定期限内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在被列入之日起3年内已补报并公示了企业年报信息,未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 (二)企业因未在责令的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在被列入之日起3年内已公示了相关企业信息,未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三)企业因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在被列入之日起3年内已公示了更正后的相关企业信息,未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四)企业因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在被列入之日后已办理了登记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者通过现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重新取得联系,未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

另外,依据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的《关于信用赋能服务经营主体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规定,因经营异常名录原因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满1年的,已经履行了相关义务,且不在经营异常名录和其他黑名单,允许企业申请信用修复,也可以提前撤下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公示啦!


三、具体流程

拟申请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用修复的企业首先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http://sd.gsxt.gov.cn),分别通过”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模块查询相关信息,对照前款列出的情形自我判断是否符合信用修复条件。

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企业向企业登记的住所所在地市场监管所提出核查请求,相应的市场监管所根据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情形进行重点核查。

企业应当配合核查人员的工作,如实、及时提供所需的年报及财务资料、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并对核查人员实地核查提供必要的协助。对于因拟进行信用修复企业不予配合,或不能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的,将会影响核查工作和企业的信用修复进程。

(一)企业因未在规定期限内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在被列入之日起3年内已补报并公示了企业年报信息,未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现申请信用修复的需提交的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的无需提供)

4、企业当年出现问题导致进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年度报告书》

5、该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报表要与账册、凭证中数据一致或者与提交到税务机关一致的报表)

6、体现企业当年度实缴纳税总额的完税证明,(或者电子税务局打印的电子凭证,或者账册中张贴的原始凭证)

7、体现企业投资、购买股权信息的财务资料、股东名册等

8、体现企业对外提供担保等信息的财务报表

9、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复印件

10、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11、年报公示时间截屏打印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

12、信用修复企业用表(一式两份包括: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用修复申请书》;②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③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承诺书)

(复印件应当标注“经核对与原件一致”,并由当事人签字、加盖公章确认。)

注:企业仍在经营异常名录内的,应先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核查时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应当先办理住所变更登记;历年年报信息有错误的,由市场监管所通知区局信用监督管理科开放修改权限后,由企业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进行更正并公示更正后的年报信息。

(二)企业因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在被列入之日后已办理了登记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者通过现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重新取得联系,现申请信用修复的需提交的材料

1、信用修复企业用表(一式两份包括: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用修复申请书》;②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③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承诺书)

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的无需提供)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复印件

(复印件应当标注“经核对与原件一致”,并由当事人签字、加盖公章确认。)

注:企业仍在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内的,应先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核查时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应当先办理住所变更登记。

相关问题核查无误的,由辖区市场监管所将全部资料报历城区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科通过部门协同监管平台作进一步核查,查询企业是否存在其他部门联合惩戒等信息。

历城区区市场监管局按照程序完成初审所有程序后,报省级市场监管信用机构审批,由其决定是否可以完成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用修复。

相关表格可在互联网下载。申请企业可通过复制以下网址获取下载链接http://www.licheng.gov.cn/gongkai/site_lichengquqscjgjw/channel_j_lichengquqscjgjw_2532c/doc_654ddbae3750fc7e5f58e1bc.html)选择“《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用修复用表》”。


四、信息咨询服务电话

历城区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科:0531-88065289

洪楼市场监管所:0531-88112821

东风市场监管所:0531-88112810

山大路市场监管所:0531-88116105

全福市场监管所:0531-88670315

华山市场监管所:0531-88206315

荷花路市场监管所:0531-82828315

王舍人市场监管所:0531-88717315

郭店市场监管所:0531-68812315

唐冶市场监管所:0531-88115090

港沟市场监管所:0531-88231315

唐王市场监管所:0531-88705032

董家市场监管所:0531-88202062

彩石市场监管所:0531-88785315

鲍山市场监管所:0531-81213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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