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历城区城乡水务局关于印发《历城区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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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历城区城乡水务局关于印发《历城区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济历城水字〔2023〕98号
各街道、有关单位及局各科(部)室:
现将《历城区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历城区城乡水务局
2023年12月29日
历城区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实施方案
为促进水资源节约利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节水行动方案及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坚持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把节水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为历城加快建设省会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区提供坚实的水务支撑和保障。
二、工作目标
2022年,全区年用水总量控制在1.14亿m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2%,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610以上。
到2025年,全区年用水总量控制在1.28亿m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11%,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8%,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612以上。
到2035年,全区用水总量和用水强度控制在上级下达的指标内,形成水资源利用与发展规模、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等协调发展的现代化新格局。
三、主要任务
(一)刚性约束,严格管控,提升管理效能
1.强化指标刚性约束。根据年度用水目标,严格执行区域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在区域发展、产业布局等方面的刚性约束。根据济南市编制的节水、给水、污水、再生水利用等专项规划,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区水务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第三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及各街道办事处配合)
2.严格计划和定额管控。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严格规范取水许可管理。全面开展节水评价工作,坚持四定方针,合理确定经济布局、产业结构和发展规模。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新、改、扩建建设项目要制定节水措施方案,配套建设再生水设施、节水器具、雨水利用等节约用水设施,并在施工图设计文件备案、竣工文件备案等环节从严管理。(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第三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水务局及各街道办事处配合)
强化总量约束、效率约束和制度约束,执行阶梯水价制,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用水单位以及公共供水管网内非居民用水单位实行计划和定额用水管理,分别执行超计划征收水资源税、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区水务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及各街道办事处配合)
3.加强节水监管。建立区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加强对重点用水户、特殊用水行业用水户的监督管理,实行动态管理。建立用水节水统计调查制度,确立用水统计指标体系,规范统计方法。进一步强化计量监控,提高农业、工业和城镇等用水计量率,推进重点用水单位和灌区远程监控能力建设。严格高耗水服务业节水管理,洗浴、洗车、游泳馆、人工滑雪场、洗涤、宾馆等行业积极推广低耗水、循环用水等节水技术、设备和工艺。(区水务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统计局及各街道办事处配合)
(二)转方式调结构,促进农业节水增效和地域特色经济发展
4.推进灌溉体系现代化建设。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健全灌溉用水计量设施,配合市局完善墒情监测网络。大力开展水肥一体化模式创新和标准提升、覆盖保墒等先进适用技术,实现增产增效不增水。到2025年,全区水肥一体化灌溉面积达到2.8万亩,创建节水型灌区和节水农业示范区。(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科技局、区水务局及各街道办事处配合)
5.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根据水源条件,推进适水种植、量水生产,扩大低耗水和耐旱作物种植比例,积极发展集雨节灌,增强蓄水保墒能力。推广畜禽节水技术,实施规模养殖场节水改造和建设,推行先进适用的节水型畜禽养殖方式。因地制宜,多措并举,提升水环境,发展地域特色经济。 (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科技局及各街道办事处配合)
6.推进农村生活节水。配合推进农村供水、污水处理、饮水安全等工程和配套管网建设改造,有效降低管网漏损。(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及各街道办事处配合)
(三)提质改造,推动工业节水减排
7.大力推进工业节水改造。重点推动火电、化工、造纸、食品加工等高耗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着力抓好工业水循环利用。完善供用水计量体系和在线监测系统,强化生产用水管理,列入国家、省、市、区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的企业要建立用水量在线监控系统。大力推广节水工艺和技术,注重开发使用清洁生产、符合循环经济的工艺和设备,发展节水产业。支持企业开展节水技术改造及再生水回用改造,组织重点企业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开展废水“零排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水务局及各街道办事处配合)
8.严格高耗水工业节水管理。加强高耗水工业用水管理,严格控制新、改、扩建高耗水工业项目,加快淘汰高耗水工艺、设备和产品。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引导企业特别是高耗水企业向水资源条件允许的工业园区聚集发展。(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第三分局、区水务局及各街道办事处配合)
9.积极推行科学合理用水模式。探索建立用水超定额产能的淘汰制度,倒逼企业提高节水能力。超算科技园等新建园区要统筹考虑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及再生水管网统一规划和建设,推动用水系统集成优化;临港等已建园区要开展以节水为重点内容的绿色高质量转型升级和循环化改造,加快节水及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促进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第三分局、区水务局及各街道办事处配合)
(四)巩固提升,推动城镇节水降损
10.提高节水型城市建设水平。巩固我区县域节水型社会创建成果,将节水贯穿于规划、建设、管理各环节、全过程。持续开展节水型社区、公共机构、校园、医院等节水载体建设,到2025年,全部区直机关及区属事业单位70%建成节水型单位。协同推进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区水务局、区教育体育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根据职责分别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及各街道办事处配合)
11.推进城市公共领域节水。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落实海绵城市建设指标,老城区通过海绵城市改造,新城区及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城市道路、公共绿地、工业园区、住宅小区等建设和使用雨水集蓄利用系统,提高雨水资源利用水平。园林绿化应选用节水耐旱型植被,提高中水使用率,采用节水灌溉方式。大力推广绿色建筑,公共区域和城镇居民家庭应推广普及节水型用水器具,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必须安装节水型器具,严禁销售、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水器具。(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园林和林业绿化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第三分局、区水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及各街道办事处配合)
(五)提高非常规水利用率,夯实水源基础
12.着力抓好开源的同时,提高非常规水利用率。充分利用雨洪水、再生水、微咸水和矿井水等非常规水源,并纳入区域水资源统一配置。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生态景观等优先使用再生水。产业聚集区、工业园区应当规划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系统,利用率达到规定要求。配合建设符合规定的再生水利用项目。(区水务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及各街道办事处配合)
13.积极配合节水保泉。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禁止开凿新井,按要求封闭原有自备水井。综合采取强化节水、水源置换、禁采限采、生态补源等措施,促进济南市泉水持续喷涌。配合做好重点渗漏带、泉域补给区的保护和生态修复。(区水务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第三分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及各街道办事处配合)
14.严控地下水开采。到2025年,配合全市完成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整治目标任务。落实用水计量、节水压减、以灌定采等措施。(区水务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第三分局及各街道办事处配合)
(六)加大科技投入,发挥市场驱动
15.坚持应用为导向,加快节水技术和设备研发,促进节水科技成果转化。重点支持水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用水精准计量、非常规水利用、高耗水行业节水工艺、智慧型高效节水产品等先进技术及设备研发,构建节水装备及产品的多元化供给体系。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节水技术创新体系。加大节水领域自主技术和装备的推广应用,推动节水产品、节水技术成果市场化。对标国内外节水先进水平,推进节水项目合作与交流。(区科技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及各街道办事处配合)
16.深化水价改革。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逐步建立农村供水水费财政补贴制度。配合市局做好再生水价格制定有关工作,建立健全充分反映供水成本、激励提升供水质量、促进节约用水的城镇供水价格形成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水务局牵头,区农业农村局及各街道办事处配合)
17.推进水权水市场建设。推进水资源使用权确权,探索开展水权交易,逐步形成行业间、用水户间等多种形式的水权交易模式,鼓励通过水权交易获取新增合理用水需求。(区水务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第三分局及各街道办事处配合)
18.落实水效标识制度和水效领跑者活动。贯彻落实《水效标识管理办法》,依法进行水效标识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生产或销售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在用水产品、用水企业、灌区和公共机构中积极培育水效领跑者。(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根据职责分别牵头,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及各街道办事处配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区级节水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节约用水工作协调机制,负责协调解决节约用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牵头部门要组织各参与部门抓紧制定实施计划,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要求,指导各地有序开展工作。严格落实各街道办事处辖区内节约用水工作主体责任,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区水务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及各街道办事处配合)
(二)加大节水投入
争取加大公共财政对节水工作的投入,出台节水奖励和补贴制度,对节水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企业、单位予以奖补。企业利用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购置用于节水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可按一定比例抵免企业所得税。(区财政局、区水务局、区税务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及各街道办事处配合)
(三)严格监督考核
建立节水目标责任制,将水资源节约的主要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建立区、街道办事处水资源督察制度。(区水务局牵头,区委组织部、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及各街道办事处配合)
(四)加强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介,深入开展节水宣传教育,将节水知识纳入国民素质教育,建立我区节水教育基地,营造人人节水、人人惜水的舆论氛围,增强全社会节水意识。(区委宣传部、区水务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司法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融媒体中心及各街道办事处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