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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历城区卫生健康局对区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2142号“关于加快在新建小区设立公立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6-07

代表提案者

蒋爱振、杨兴海、王福魁、傅金安、刘增宏

会议届次

济南市历城区第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加快在新建小区设立公立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建议

建议提案编号

2022142

承办单位

区卫生健康局

办理方式

承办

答复时间

2022-06-07

答复内容

蒋爱振、杨兴海、王福魁、傅金安、刘增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在新建小区设立公立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近年来,区卫生健康局不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2020年底区卫健局会同区编办、发改、人社、医保等8部门出台了《济南市历城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按照“保基本、补短板、促规范、提能力”的思路,利用三年时间,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档升级,逐步建立“以人为本”的区域整合型服务体系,推动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就医新秩序。该方案明确提出,统筹基层医疗机构规划布局建设与设置。以提高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完善“15分钟健康服务圈”为指向,综合考虑服务人口数量、服务半径、人口聚居程度等要素,每个街道或3—5万服务人口设立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不到的区域,按0.8—1.0万常住人口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应在现有基础上进行规划调整和提升完善,原则上以2.5公里服务半径为宜,建成以中心村卫生室为主体、一般村卫生室和村卫生室服务点为补充,实现村卫生室房屋产权公有。鼓励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领办或延伸举办村卫生室,实行紧密型镇村一体化管理。对于旧村改造拆迁后集中开发建设的村庄,按照不低于300平方米设立社区卫生服务站规划设置要求进行规划建设,并由所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承办,乡医集中办公,实行一体化管理。同时,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 》(济政办函〔2020〕17号)明确规定“新建、改建和以购买方式取得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房属公建产权,应移交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管理。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移交后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登记管理,按程序提供给具有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使用。”

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加快在新建小区设立公立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建议,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区卫健局专题进行了研究部署。下一步,我局将综合考虑您的意见建议,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现就相关问题和建议答复如下:

一是做好新建小区卫生用房的移交工作。区卫健局将按照原济南市卫生计 生委、国土资源局、规划局和城乡建设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社区卫生服务设施用房规划建设和移交管理的通知》(济卫发〔2018〕54号)要求,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确保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新建小区同步设计、同步报批、同步建设、同步核实、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同时,认真做好移交后的社区卫生服务设施用房登记管理,并通过招标、委托等方式,提供给具有开展社区卫生服务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使用,新建社区卫生服务站原则上由所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办,民营机构作为补充。

二是推进中心管站,落实一体化管理。进一步落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一体化管理,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社区卫生服务站为网底,统一管理、运转高效、方便群众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全面落实社区公共卫生工作,不断夯实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强化中心管站职能,落实一体化管理,进一步规范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和家庭医生签约工作,2021年区卫健局在洪家楼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港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中心管站试点,2021年底在全区全面推开。

再次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济南市历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