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关怀版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济南市历城区卫生健康局2025年生活饮用水监督检查计划
11370112MB2806497M/2025-6645097
区卫生健康局
2025-01-16

济南市历城区卫生健康局2025年生活饮用水监督检查计划

字号:

打印整页 打印内容 分享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严防生活饮用水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济南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2025年度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一、工作任务

开展以二次供水、集中式供水、现制现售饮用水、涉水产品销售的专项监督检查。督促供水单位依法执业,规范供水设施管理,加强内部管理,消除卫生安全隐患,强化供水单位各项卫生安全措施落实,及时发现和消除饮用水卫生安全隐患,严肃查处各类危害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抽检,严肃查处供水水质不符合卫生标准的行为,保障居民饮水安全。

二、监督检查内容

(一)对自建集中式供水单位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对各街道卫生监督员及卫生协管员进行生活饮用水卫生知识与法律法规培训活动。要求各街道卫生监督员及卫生协管员,掌握检查、执法要点及执法程序。组织集中式供水单位负责人进行生活饮用水相关卫生知识与法律法规培训学习。专项监督检查中重点检查,集中式供水单位是否办理卫生许可证、供管水人员是否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是否在显目位置公示水质检测报告、是否配备符合要求的水净化处理设备、设施和相应的消毒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转。

(二)对二次供水单位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主要检查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是否办理卫生许可证、供管水人员是否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是否在显目位置公示水质检测报告、是否对储水设施按照规定进行清洗消毒,并记录完整。

(三)开展现制现售饮用水专项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者是否在醒目位置公示水质安全二维码信息和水质检测报告、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是否进行卫生知识培训、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持有情况、涉水产品更换情况。

(四)对农村公共供水单位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通过属地化管理,与社会治理网格化工作衔接联动。进行摸底检查,摸清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现状,与街道(镇)联动,督促其增设水质消毒设施设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查体取得健康合格证,办理集中式供水卫生许可证。确保供应的生活饮用水符合卫生标准。

(五)开展涉水产品销售单位专项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涉水产品销售单位销售的管材、管件、水质处理材料等涉水产品是否合格、是否持有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是否有原材料索证材料。

(六)对生活饮用水开展监督抽检工作

对自建集中式供水、农村公共供水单位、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进行抽检。监测项目主要包括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耗氧量等指标。推进农村集中式供水卫生安全巡查服务,建立健全农村集中式供水基本情况和卫生安全巡查档案。

(七)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水平

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法查处,对情节严重社会影响大的案件要公开曝光,有效震慑违法行为。对国家卫生监督信息系统抽取的“双随机”监督检查单位进行检查检测,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对外公示。对市民反映的饮用水问题受理一件,调查处理一件,并及时回复来电人,做到调查处理率100%,居民满意率100%。

(八)积极开展生活饮用水安全宣传工作

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宣传工作,宣传饮用水卫生知识和法律法规,提高公众安全用水意识。

三、工作要求

(一)、组织各街道卫生监督员及卫生协管员认真学习生活饮用水卫生知识与法律法规。仔细观摩对供水单位进行的执法活动,在开展生活饮用水监督工作中,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二)、组织供水单位负责人进行培训学习;内容为生活饮用水相关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

(三)、加强对被监督单位的指导,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隐患和薄弱环节,提出合理的建议,并督促其限期整改;加大执法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重大案件要及时上报查处情况。

(四)、认真做好监督检查的总结工作;将检查情况进行汇总上报。

(五)、按照规定认真及时填报国家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              

(六)、坚持规范化建设、清单化管理、体系化推进的工作思路,创新推进“预约式”指导服务,建立涉企检查工作体系,实现规范化涉企行政检查全流程闭环管理。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

单位概况

区卫生健康局

1243

信息发布总数

2

点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