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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历城区卫生健康局2026年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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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卫生健康局
2026-01-19

济南市历城区卫生健康局2026年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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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工作要求,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全面落实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各项职责,特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

一、目的意义

以消毒隔离措施落实、消毒产品使用为重点,加大执法力度, 促进基层医疗机构严格落实传染病防控有关工作要求,依法、规范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切实保障医护人员和群众健康权益。

二、工作内容

(一)继续深入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

根据医疗卫生机构的类别和级别,进行分类分级监督。监督检查内容包括综合管理、预防接种、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疫情控制、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和监督抽检。评价结果通过国家卫生健康监督信息平台上报。

(二)重点科室消毒措施落实情况。现场检查口腔科、血液透析治疗室、内镜治疗室、消毒供应中心(室)、感染性疾病科(发热门诊)、注射室(治疗室)、输液室等科室对医务人员、医疗器械、诊疗设备的消毒或灭菌情况;查看消毒设施配备(手消毒设施。

(三)加强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污水监督检查

1、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处置工作进行检查:医疗废物管理组织、制度、应急方案的建立和落实情况;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处置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和培训情况;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登记的情况;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情况;医疗废物的处置情况等。

2、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医疗污水消毒工作进行检查:对医疗机构重点检查对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实施消毒的设备设施及其运转维护情况;查阅消毒处理记录和监测记录。同时,对使用的消毒产品(包括消毒器械和消毒剂)索证情况进行检查。

3、开展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医疗污水专项整治,重点对医疗机构未组织医疗废物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培训、医疗废物未按规定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未对医疗污水进行消毒处理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四)开展消毒产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专项检查

对辖区内所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开展现场检查;对全区经营消毒产品的医药公司、零售药店、商场超市等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按规定索证、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是否规范,有无违法违规宣传、推销消毒产品的情况;对医疗机构购进、使用消毒产品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严厉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规范消毒产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

(五)重点监督检查医疗机构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情况

为进一步保障患者就医安全,有效防范交叉感染及传染病传播,加强对医疗机构消毒灭菌工作的监督管理,尤其是口腔灭菌器械的定期生物检测工作。

三、主要措施

(一)明确分工。各部室负责对辖区所有列入检查范围的基层医疗机构进行全面检查,现场检查采用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表中相关内容进行,可根据工作实际自行选择开展重点环节监督抽检。

(二)查处违法行为。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生物安全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及时跟踪问效,确保不走过场,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二)强化监督管理。要强化监管责任,督促基层医疗机构落实依法从业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确保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顺利开展。

(三)建立长效机制。要把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与传染病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双随机”监督抽查相结合。对违法行为要及时依法查处、 一查到底,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处罚结果及时上传“双公示” 系统。建立不良记录名单制度,对严重违法行为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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