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历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送达撤销公司登记决定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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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兰风广告有限公司及利害关系人:
济南兰风广告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15日取得的公司设立登记系通过提交虚假材料欺骗登记机关的不正当手段取得,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行为。
因无法通过直接或邮寄方式送达,已于2023年9月20日公告送达《济南市历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撤销登记听证告知书》(济历城行审商撤听告字[2023]57号)。济南兰风广告有限公司及利害关系人在法定时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和听证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作出《济南市历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撤销登记决定书》(济历城行审商撤登字[2023]57号),决定撤销济南兰风广告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15日取得的公司登记。
因无法通过直接或邮寄方式送达该决定书,现依法公告送达,济南兰风广告有限公司应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济南市历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领取该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该决定,可在该《济南市历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撤销登记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历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在济南市历城区、章丘区、莱芜区、钢城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中选择管辖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统一信用代码为 91370112MA3DN3M67G营业执照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公告栏地址:济南市历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联系电话:0531-66899393
济南市历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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