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历城区应急管理局事前公示基础信息(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救济渠道、投诉举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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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法主体
1. 执法主体名称:济南市历城区应急管理局
2. 执法机构设置:济南市历城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3. 办公地址:济南市历城区便民服务中心东200米
4. 联系方式:0531-88066006
二、执法职责、权限
三、执法依据
执法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山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
四、执法程序
行政处罚:受理-立案-调查-做出处理决定(答复投诉举报人)-送达文书-处罚决定公开。
行政强制:书面催告—加处罚款
五、救济渠道
1、行政复议: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
地址:济南市历城区唐冶中路、文苑街交汇口东南历城区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0531-88023864
2、行政诉讼:
(1)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地址:章丘区开先大道929号,电话:0531-85833697、0531-85833696;
(2)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地址:济南市化纤厂路5号,电话:0531-89939110;
(3)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地址:钢城区府前大街30号,电话:0531-76881991;
(4)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地址:莱芜区文化东路6号,电话:0531-76213002;
(5)济南高新区人民法院,地址:高新区舜风路101号齐鲁文化创意基地10号楼,电话:0531-88986026。
六、投诉举报
在执法工作遇到问题请拨打0531-12345进行投诉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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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历城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