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历城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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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策背景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济南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要求,区政府研究制定《济南市历城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二、决策依据
《山东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济南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
三、出台目的
本方案所称证明,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依法向行政机关申请办理行政事项时,提供的需要由行政机关或者其他机构出具、用以描述客观事实或者表明符合特定条件的材料。
四、重要举措
(一)确定事项范围。按照最大限度便民利民原则,由区政府各部门认领省通用清单,编制公布本单位清单,建立事项动态调整机制。
(二)规范工作流程。依据《山东省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制定本机关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制作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编制完善办事指南,明确公开告知承诺书的事项。
(三)加强核查与监管。针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特点,分类确定核查时间、标准、方式以及是否免于核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互联网+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加强日常监管,有效规避行业管理风险;完善信用管理。建立告知承诺信用管理机制和信用信息归集、推送、管理、使用等工作机制,依法建立申请人信用修复、异议处理机制。
(四)加强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本部门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强化风险防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强化风险防范意识,综合考虑法律风险、安全风险、社会风险等,因地制宜,因类施策,分步推进,动态调整,确保过程可控,风险可控。加强培训交流,组织开展告知承诺制宣传、学习培训,加强业务交流。加强督查激励,将告知承诺制推进情况列为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内容,建立健全表彰奖励和改革容错机制。
五、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历城区行政审批局
咨询方式:0531-88161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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