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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文字解读:关于《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的解读
11370112004203737J-A/2023-6429543
区政府办公室
2023-05-31

文字解读:关于《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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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2022年8月,区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济历城政发〔2022〕5号),公布《历城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并对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2023年5月,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公布济南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济政办发〔2023〕7号),结合法律法规修订、机构职能调整,对清单中的部分行政许可事项作了相应调整。

二、制定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山东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鲁政办发〔2023〕4号)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济南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济政办发〔2023〕7号)

三、起草过程

为贯彻落实《关于公布济南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济政办发〔2023〕7号)工作要求,按照行政许可清单管理机制,区政府办公室会同历城区有关部门(单位),对《历城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调整情况进行汇总,形成《历城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以下简称《清单》),起草了《关于公布历城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经区政府同意予以印发。

四、出台目的

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是我国在多年来深化放管服改革、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权力的基础上,采取的又一重要举措和工作创新,目的是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通过政府部门的优质服务,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五、主要举措

《通知》明确,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清单》,及时调整完善本部门(单位)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扎实有效做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

六、《清单》变化情况

《历城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纳入行政许可事项总数为235项。《清单》(2023年版)删除行政许可事项4项,增加7项, 纳入行政许可事项238项。同时,对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内容进行调整。

一是增加7项许可事项,分别是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审批(主管部门为区交通运输局,审批部门为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工程验收审核(主管部门和审批部门为区文化和旅游局)、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主管部门为区市场监管局,审批部门为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科研和教学用毒性药品购买审批(主管部门和审批部门为区市场监管局),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主管部门和审批部门为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二是删除4项许可事项,分别是港澳居民定居证明签发、台湾居民定居证明签发(主管部门和审批部门为市公安局历城分局),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主管部门和审批部门为区交通运输局),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主管部门为区市场监管局,审批部门为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七、解读机构及咨询电话

解读机构:历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大北路47号

具体联系人:代逸初

咨询电话:0531-8802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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