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历城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的解读
字号:
大 中 小



一、政策背景
为完善政府投资管理体制,充分利用市场的高效性和专业性,实现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的全面提升,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结合我区实际,现修订《历城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决策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济政发〔2020〕14号)、《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的通知》(济政发〔2022〕5号)《历城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济历城政发〔2023〕2号)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三、出台目的
印发《办法》的主要目的是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推动政府投资项目专业化管理,解决我区相关项目单位建设管理能力和经验不足问题,深化投资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提高政府投资项目水平和投资效益。
四、重要举措
(一)《历城区政府投资代建制管理办法》共七章,进一步明确区级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单位(区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下属具有相关辅助职能法人事业单位)为委托单位,负责项目代建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强化对代建项目建设规模、内容调整的管控和监督。修订后的《办法》旨在进一步压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督责任,细化代建单位职责,加强对代建项目投资和工期控制等过程管理。
(二)《办法》强化了监督管理职能,阐述了对项目代建过程中各方按照合同履行好各自责任,并明确了进行监督和奖惩的办法,完善代建项目多元激励机制,既有物质奖励基础,也有精神奖励内容。各行业主管部门作为委托单位,负责项目代建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监督工作,进一步强化其监督管理职能。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指导和协调区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工作,对各单位代建工作执行情况定期调度,会同财政局审核下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等。
(三)进一步修订《办法》,推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是顺应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家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必然要求,是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科学化、管理专业化、行为规范化”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的创新举措,是加强投资项目管理、节约财政资金、提高政府投资效益的客观需要。区级加强《办法》宣介,积极协调财政、审批、住建等相关职能部门,形成推进合力。统筹区发改局内部科室,理顺代建制推行工作机制和程序,主动对接项目单位,做好政策指导和协调服务,有力保障代建制的落实和顺利推进。
五、新旧政策修订的差异
此次修订通过学习借鉴其他地区在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工作上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结合各相关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对文件进行了修改,一是为了进一步提高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水平,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项目代建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监督工作,进一步强化其监督管理职能;二是进一步确定了代建项目的代建管理费按照项目建设管理费标准计取,明确了代建管理费的预留比例,并完善了对代建单位的奖励措施;三是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将交通、水利等非房建类项目纳入代建制管理办法;四是进一步修改完善了代建单位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六、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济南市历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办公地址:历城区华信路15号凯贝特大厦A640
具体联系人:亓金鹏
咨询电话:0531-88115163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