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历城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暨第三轮“四减四增”行动实施方案》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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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2024年7月11日,省政府印发《山东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暨第三轮“四减四增”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坚持党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全面领导,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按照有关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全力协调推进。2024年10月26日,市政府印发《济南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暨第三轮“四减四增”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要求,抓实抓好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大气污染防治方面问题整改工作。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落实上级关于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历城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暨第三轮“四减四增”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围绕持续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这一主线,不断巩固我区环境空气质量。
二、起草依据
主要依据《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国发〔2023〕24号)《山东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暨第三轮“四减四增”行动实施方案》(鲁政字〔2024〕102号)《济南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暨第三轮“四减四增”行动实施方案》(济政字〔2024〕57号)等制定。
三、出台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相关工作部署,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本《实施方案》旨在全面推进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加快推动发展质效走在前列,显著提升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实现全区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四、重要举措
本实施方案以结构优化与污染治理为核心,通过系统性举措推动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包含以下三方面举措。
一是推进“四大结构”的优化调整,构建绿色低碳体系。在产业结构上,严格环境准入,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推动低效落后产能退出,进一步实现产业结构绿色转型。在能源结构上,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大力发展光伏、生物质等可再生能源。在运输结构上,全面推广新能源汽车在各领域的应用,并加快充换电、加氢基础设施建设,推动能源结构向清洁化。在农业领域,通过推动化肥农药使用减量增效,构建秸秆禁烧监控网络,推动农业生产绿色化。
二是聚焦多领域污染问题,实施精准施治与攻坚。工业源治理方面,深化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强化VOCs源头替代与全过程管控。燃煤源治理方面,持续实施清洁取暖,严防散煤复烧,强化煤质常态化监管。移动源治理方面,持续淘汰国二及以下老旧汽油车、国三及以下非营运柴油货车、以及国一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并加大油品监管力度。同时,全面加强扬尘精细化管控、餐饮油烟、恶臭异味和烟花爆竹禁放等城乡面源污染治理,不断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
三是提升环境管理效能,夯实长效治理机制。通过运用走航车、无人机等科技手段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与区域联动机制,实施企业环保绩效分级管理,差异化管控应急减排措施。健全基于环境信用评价和差别化电价政策的正向引导与反向约束机制,引领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
五、与上级文件的异同及特点
《实施方案》严格遵循省、市方案总体部署,统筹推进全区大气污染防治与“四减四增”重点任务,并结合本区实际对部分工作内容进行了细化与优化,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强化过程管控,切实提升方案实施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实施方案》的特点主要体现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依托“结构优化与多源治理”相结合的网格化治理机制,强化源头管控,实施差异化减排,提升治理措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任务承接全面且突出本地适配。《实施方案》系统纳入济南市方案中全部任务要求,仅对钢铁、焦化等非我区事权内容予以剔除,确保不漏项,并对相关措施进行科学整合与本地化衔接,确保体系完整、事项清晰、贯彻到位。
三是责任分解与节点管控双明确。以清单化、条目化形式明确各项任务的责任单位、具体措施和时间节点,实现“一任务一主体、一节点一反馈”,压紧压实闭环管理责任。同时,推动各部门协同联动、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我区高效、高质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暨第三轮“四减四增”行动工作。
六、解读机构
解读机构: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
办事地址:济南市历城区华信路15号凯贝特大厦C区7楼
具体联系人:姚钦平
咨询电话:0531-8890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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