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济南市历城区“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情况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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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济南市历城区“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编制背景及过程
(一)编制背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水污染防治规划。按照上级要求,济南市生态环境局统筹谋划,按照“流域统筹、区域落实”的思路,创新确立了“1+9+15”规划编制体系,即:1个市“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配套9个流域水生态环境改善方案,同步编制15个区县“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按照市级要求,9个流域水生态环境改善方案作为市“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附件由市政府印发,15个区县“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由区县政府负责印发。目前,市规划已于2023年1月完成印发工作。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一是深入开展前期研究,保障《规划》科学性。全面收集分析水务、住建、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资料,同时利用声学多普勒流速仪(ADCP)、无人机、无人船、水下机器人等先进手段进行全区河流水体水生态环境现状调研,配合全面布点监测,完成《规划》前期研究报告。二是多部门、多级别参与,保障《规划》落地性。自《规划》编制以来,先后开展2轮工程项目征集、多轮征求意见,与国家、省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市黄河流域规划、市水务发展规划、市农业农村发展规划、区现代水网建设规划、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等相关规划编制技术组进行了衔接,并按照历城区基本现状细化分解了市“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任务与目标,最终形成《规划》成果。
二、框架结构及主要内容
《规划》正文分为五大章:
第一章为基本情况:详细介绍全区区域概况、水生态环境现状,并总结“十三五”工作成效与经验,分析水生态环境形势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二章为总体思路与目标:主要明确《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实施范围与时限,并提出全区“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及2035年远景目标,共设置了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三大类共计7项主要指标。
第三章为规划任务要求:一是围绕城镇污染治理、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工业污染防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船舶和港口污染治理6个方面深化污染减排。二是通过优化水资源配置、促进再生水循环利用、节约利用水资源等举措保障生态流量。三是通过重要湿地保护治理、水生态综合整治和修复等循序渐进开展流域水生态保护与修复。
第四章和第五章分别为骨干工程项目、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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